在豫东平原的沃土上,扶沟县老百姓期盼美好生活。
然而,曾任该县县长、县委书记的卢伟,却在权力的巅峰迷失方向,用八年时间编织起一张贪腐网络,将手中职权异化为敛财工具,最终落得身陷囹圄、身败名裂的下场。他的堕落轨迹,如同一面镜鉴,照见了权力失控的危险,更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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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1968年出生的卢伟,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凭借多年的打拼,从基层逐步走上领导岗位。2010年11月,他出任扶沟县人民政府县长,两年后升任县委书记,成为这片土地的“一把手”。彼时的他,本应肩负起带领全县人民脱贫致富、共谋发展的重任,却在权力带来的光环与诱惑中逐渐迷失了初心。
初掌权柄时,卢伟也曾有过勤勉履职的片段,但随着职务的提升和权力的集中,围在他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各种诱惑也接踵而至。这些“朋友”中,有想承揽工程的商人,有谋求职务晋升的下属,他们带着明确的目的而来,用金钱、财物铺设起通往权力核心的“捷径”。而卢伟,在一次次半推半就、心存侥幸中,逐渐突破了纪律底线,滑向了腐败的深渊。
卢伟的贪腐手法,隐蔽且多样,渗透在权力运行的多个环节。
在工程承揽领域,他将公共资源当作人情筹码,为商人老板量身定制“便利通道”。
2011年,河南省鸿晟通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看中了扶沟县人民公园项目,通过各种关系搭上了时任县长卢伟。卢伟当即授意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关照,让李某在招投标中顺利中标。此后,只要是李某看中的项目,总能在卢伟的“协调”下成功拿下。作为回报,2011年11月,卢伟让李某代付59.8万元购车款,为妻子购置了一辆白色雷克萨斯SUV,落户在他人名下掩人耳目;2012年1月,又通过同样的代付方式,收受100万元用于在郑州金鹏时代小区购房,房屋最初以他人名义登记,数年后才过户到妻子名下;2018年5月,他再次通过特定关系人账户,收受李某转账60万元。八年时间里,仅李某一人,就向卢伟输送利益219.8万元。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卢伟更是成了商人的“保护伞”。
周口三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王某在扶沟开发领秀新城项目时,遇到了基础设施配套滞后、规划调整困难等问题。他深知,要解决这些难题,必须得到卢伟的首肯。于是,从2014年开始,王某开启了长达六年的“围猎”之路:每年春节送上20万元现金,六年累计120万元;2014年底卢伟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专程送去30万元;2017年4月,又一次性送上50万元。而卢伟则“投桃报李”,不仅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周边水电气、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还特批项目在原本禁止开口的桐丘路占用绿化带开设大门,甚至帮助项目三期成功变更规划。200万元现金,换来了商人的商业利益,却让公共利益成了牺牲品。
土地性质变更,也是卢伟敛财的重要途径。
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福商贸城二期项目,因纯商业销售不佳,急需变更为商住用地。公司负责人林某找到卢伟后,两次用苹果箱子装着现金登门拜访。2016年10月的一个晚上,林某将装有50万元现金的苹果箱放在卢伟住室沙发旁,恳请他在土地性质变更上多操心;2018年春节后,眼看项目顺利开工,林某又用同样的方式送上50万元表示感谢。卢伟则安排纪委书记对接此事,最终帮助该公司成功将75359平方米的商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让商人赚得盆满钵满。
更令人不齿的是,卢伟将组织人事权当作“摇钱树”,把干部提拔任用变成了明码标价的交易。
2017年7月,扶沟县吕潭乡党委书记毛钢军为调往县直机关,从他人处借款20万元,用黑色塑料袋装着送到卢伟在武装部的住室,不久后便被安排到县住建局工作。据统计,卢伟在组织人事方面先后收受9人财物,共计106万元,让本该公正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沦为他敛财的工具。
在贪腐的道路上,卢伟变得愈发肆无忌惮。他不仅收受现金,还收受金条等贵重物品。
2018年春节,周口商人吴某2为承揽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将两根各500克、价值28.05万元的足金金条,装在茶叶盒里送到卢伟家中。这些金条上“中国工商银行”的字样和编号,本是品质的证明,最终却成了卢伟贪腐的铁证。
卢伟的妻子,也在这场贪腐中扮演了“帮凶”的角色,成为丈夫贪腐的“中转站”。夫妻二人同心敛财,最终也一同承受违法犯罪的后果。
从2011年到2019年,短短八年时间,卢伟利用职务便利,在组织人事、承揽工程、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价值共计908.85万元,其中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收受749.05万元。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扶沟县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2019年7月24日,河南省纪委对卢伟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延长留置三个月后,于2020年1月对其刑事拘留,2月依法逮捕。面对调查,卢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880.8万元及两根价值28.05万元的金条。
庭审中,卢伟的辩护人曾提出部分指控证据不足、请求在三年以下量刑等辩护意见,但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各项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2020年12月30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已退缴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用违法所得购买房产产生的收益,继续追缴。
站在被告席上的卢伟,褪去了昔日的权力光环,满脸悔恨。他或许会想起,刚走上领导岗位时,自己也曾立志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或许会想起,那些送来钱财的“朋友”,在他落马后纷纷与他划清界限;或许会想起,妻子因他的贪腐受到牵连,家庭蒙上阴影。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权力的迷途一旦踏上,便很难回头,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和漫长的铁窗岁月。
卢伟案并非个例,它是近年来反腐倡廉斗争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之一。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造福百姓,运用不当则会毁灭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人民,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初心使命,不能偏离为民服务的轨道。
卢伟的堕落,源于理想信念的崩塌。他在权力和诱惑面前,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抛弃了共产党员的信仰,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最终迷失了方向。这警示我们,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
卢伟的堕落,也源于对纪律规矩的漠视。他从一次次小额收受、隐蔽操作开始,逐渐变得肆无忌惮,认为自己位高权重,无人敢查,最终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这提醒我们,纪律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卢伟的堕落,还源于监督制约的缺失。作为县委书记,他手握重权,在当地形成了“一言堂”的局面,使得一些监督机制形同虚设,让他有了可乘之机。这启示我们,必须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如今,扶沟县的发展早已重回正轨,那些被卢伟破坏的政治生态正在逐步修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而卢伟,则在铁窗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用七年刑期换来深刻的教训。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卢伟案再次印证了这个朴素的道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只有这样,才能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稳、走得远。
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卢伟的故事,是一声沉重的警钟,它将时刻提醒着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权力不可滥用,贪腐必遭严惩。愿我们都能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声明:本文素材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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