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位商标申请人/注册人请注意!国知局最新通知: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案件的官方文件,不再抄送代理机构,仅直接寄往商标权利人的登记地址。
10月下旬,有网友向商标局咨询撤三答辩通知书及异议答辩通知书抄送事宜。10月27日,得到了官方明确答复:“答辩通知书已不发送抄送件”。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随后又有网友就此提出问题:“近期在同行群中,接收到信息:国知局最新通知: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案件的官方文件,不再抄送代理机构,仅直接寄往商标权利人的登记地址(含变更、转让后的登记地址)。请问此消息真实性,代理是否都不在抄送代理机构了?”
10月30日,商标局再次答复:已不发送抄送件。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也就是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务必要保证能正常接收相关文件。若商标被异议、被撤销、被无效,却因公司地址发生变更而导致文件不能正常接收,无法及时进行答辩,就有可能导致商标权的丧失。在此也提醒大家,请即刻对商标证书及登记地址进行核查。若注册地址已发生变更,请尽快联系高沃办理商标地址变更手续。
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声明 | 部分图文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侵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