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的一场“赛脚会”上,女子们坐在门帘后,将双足伸出,任人观赏、品评,所选出的优胜者“引为莫大之荣幸”。
这个看似荒诞的场景,是缠足时代的缩影。为何缠足这一极致的身体痛苦,能演变为全民追捧的风尚?“三寸金莲”到底遮蔽了多少历史真相?
“长城砖”系列有三部作品谈及“缠足”,几位历史学家也给出了各自的解读:
《情为何物》告诉我们,女子缠足这一全民性的审美风尚,其实是男权社会中性别压迫的极致体现;
《清人社会生活》则指出缠足是社会地位的表现,一双脚甚至可以反映出女子的社会阶层;
《跛足帝国》看到了一个民族在历史关键时刻的自我束缚,终至在时代变革中“裹足不前”。
本文内容摘选自以上三部史学经典,将带您看清其背后的人心、社会与国运。
![]()
![]()
![]()
《情为何物》
缠足对于女性的悲剧性远不止是肉体的痛苦,在这种肉体折磨的深层是女性在审美上自我意识的毁灭。……我们完全可以说,缠足风俗是女性作为附庸存在的明确标志,是男尊女卑观念的登峰造极之作。
——吴存存
将女性的双脚自幼加以缠束,形成弓足,脚长减至三四寸甚至两寸,举步摇摇曳曳,出入需人扶持,而整个社会以此为女性美的首要条件,人人痴迷,世世相传,“举世之人皆沿习成风,家家裹足,似足不小,不可以为人,不可以为妇女者”,是明清两代性爱风气中又一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
在明清两代,男性视三寸金莲为女性之至美,以至“五尺童子,咸知艳羡”,三寸金莲也由此被视为女性最突出的性特征,因而被女性隐秘地保护在及地长裙之下而不敢外露,同时也就成为男性偷窥和性骚扰的目标。
诗人们狂热地赞美小脚;以玩弄金莲和弓鞋为风流;舞台上的戏旦惟妙惟肖地模仿小脚;各种小说笔记里无处不能看到关于小脚的描写。一个女人金莲的大小,关系着她身价的高低,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她婚姻的幸福与否。在明清两代,崇拜金莲堪称是举世皆靡。……
![]()
清 《燕寝怡情》(第8帧)
当时缠足与女子的身份地位的关系是很耐人寻味的。贵族和大户人家女子婢仆成群,日常不需参加劳动,缠足既符合社会的审美倾向,也不至于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太多的不便,她们当然就最为讲究缠足。
但把缠足视为美和高贵的社会意识亦使小户人家需要参加劳动的女子深受其苦,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形象,她们心甘情愿地承受着肉体上的痛苦和不便。
由此观之,她们是时代畸形审美趣味的盲从者,但从实际的角度看,缠足与否也常是决定她们的终身大事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样的缠足者人数最多,也是受苦最深的真正的牺牲品。……
这就是社会风气的力量,缠足女子的生理痛苦被心理上的自豪感弥补了,而大脚女子生理上的健全却被精神上的自卑压倒了。……
缠足时代,女子的小脚被视为女子身上的隐秘部位而深藏不露,通常不能为丈夫之外的异性窥见。小脚被异性触摸,往往意味着一种性的接触,因此一些重视贞节的女子会因小脚被男人看到而羞愧不已,甚至有因小脚被摸而感到贞节被玷污以致自杀的事例。
![]()
清 《燕寝怡情》(第9帧)
明清时期的女子为什么要缠足?也许绝大多数的现代人都会感到困惑。
从理论上说,缠足应属男性中心社会的一种极端形态,它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女性幽闭深闺,更彻底地为男性所私有,更完美地保持贞操,是男性中心社会制服女性的一种残忍手段。但具体到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促使广大女性自觉自愿地参与缠足则并非僵硬的说教所能实现的。
事实上,明清两代不但男性欣赏或要求女子缠足,女性本身对缠足亦趋之若鹜,心甘情愿地忍受肉体上的痛苦。应该说,审美与性爱正是缠足风气潜在的巨大推动力,它们驱使着女性付出痛苦的代价而无怨言,并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缠足时代的人们对于缠足的社会学内蕴有着明确的认识,当时的很多家训、闺范之类的著作都强调缠足对于约束女子行动、维护女性贞操的重要意义。……《女儿经》于此说得非常明白:
为甚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他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缠足女子行动不便,当然也就无法在社会上抛头露面而只能静处深闺。……
![]()
清 吴嘉猷《仕女册》(其一)
男性中心社会在限制、约束女性的同时,它的另一种努力便是人为地强调男女两性的区别,强调女性的柔弱,应该说这也是社会提倡女子缠足的潜在动力。
明清两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也是中国男性中心意识登峰造极的时期,传统的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等观念似乎不足以满足这个时期狂热的压抑女性、贞操至上的要求,它还需寻求这种观念明确的外化形式。而缠足风俗实际上就可以被视为这种努力的最惊心动魄的尝试,其对于强化男女有别观念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明清时期对女性小脚的爱好就与前代仅仅视之为女性美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同,它经常是被作为女性区别于男性的标志来歌颂的,此举被赋予了具有性别意义的非同寻常的社会学内蕴。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判别男女性别的首要标志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因而它也特别具有反思的价值。
清末爱莲居士道:“妇女必须缠足,否则强壮如男子,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这句听起来十分无耻的话,恬然地说出了男性中心社会要求女性缠足的根本动机。
人为地弱化女性,以非自然的极端形式强调男女两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其性质其实与古代法律将罪犯黥面以将其区别于一般平民,从而限制他的活动,引起世人歧视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
从这方面的意义上说,缠足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性别压迫的标志。要了解中国封建社会男权膨胀、女权萎缩在明清时期曾达到怎样的地步,缠足风俗可以说是一幅最生动也最能说明问题的插图。……
![]()
清 吴嘉猷《仕女册》(其一)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正如统治者的思想往往也会是当时社会的统治思想一样,在男性中心社会,尤其是处于男权极度膨胀的状况下,男性的审美趣味因此也成了当时女人的审美趣味。她们绝大多数人意识不到缠足所蕴含的性别压迫,而是随波逐流地也把缠足视为女性美之极致。
为了这种美的标准,她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肉体上的痛苦折磨,也心甘情愿地放弃自己的行动自由,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并不完全是出于被迫,她们更多地把它看成为美而做的牺牲。
但是我们不能不说女性在审美上的屈从是由两性不平等的性地位造成的,屈从的性地位也导致了女性在审美意识上的屈从,使其成为男性意识的附庸,取悦男性是当时女性在审美上响应男性趣味的最深层的因素。
因此,缠足对于女性的悲剧性远不止是肉体的痛苦,在这种肉体折磨的深层是女性在审美上自我意识的毁灭。
![]()
清 吴嘉猷《仕女册》(其一)
如果说,明清时期普遍的节烈风气是女性在思想道德观念上对男性的屈从,从而导致了女性个人生活的巨大牺牲,那么,缠足风气则是女性在审美意识上对男性的屈从,从而导致了自我从肉体到审美的巨大牺牲。
在男尊女卑被视为天经地义的社会里,女性不是作为普通意义上的人存在的,她在肉体上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在思想、道德和审美的标准上,也失去了自我而以男性的标准为标准,她们以自己的生存有利于男性为荣事,为终极目标。
我们完全可以说,缠足风俗是女性作为附庸存在的明确标志,是男尊女卑观念的登峰造极之作;然而其深刻的悲剧意义,却在社会风气的裹挟下为大众所忽略和漠视。
以上文字摘自《情为何物:明清两代的性别、情感与社会风气研究》第四章“女子缠足的流行与金莲崇拜”。
因篇幅限制,内容有所删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