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10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10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2742通,中心处理各渠道工单共计325笔。
问题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在本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明确的男职工、原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三)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四)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问题二: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灵活就业人员应由本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
(二)个体工商户提供本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长沙市居住证;
(三)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用于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问题三:主借款人账户封存能否办理变更还款方式?
答:不可以。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21〕6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缓缴、欠缴超过2个月、封存、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不能申请变更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
问题四:家庭名下第二套房能否办理商转公?
答:不可以。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问题五: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何在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
答: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变更的,按照规定提交单位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材料包括:
(一)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社会团体应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五)企业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