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5日,英国国家犯罪局(NCA)的一则公告震惊全球:福建安溪籍华商苏炳海与英国当局达成和解,将其在伦敦的9套豪宅、三具侏罗纪恐龙化石及11件中国文物全部上交,总价值高达274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2.55亿元)。
这场横跨新、英、中三国的资产追缴行动,不仅揭开了跨境洗钱网络的冰山一角,更引发了关于文物追索、法律争议与国际司法协作的深层讨论。
从新加坡到伦敦:
一条洗钱路径的曝光
苏炳海的名字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是在2023年8月。当时新加坡警方开展代号“雷霆行动”的全岛抓捕,在10处豪宅内查获30亿新元(约合160亿元人民币)赃款,涉案资金主要来自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
而作为关键关联人物的苏炳海,却在警方行动前数小时神秘消失——他携带20余块百达翡丽名表和大量现金,经马来西亚逃亡至英国,从此成为新加坡17名“漏网通缉犯”之首。
这位持有柬埔寨、瓦努阿图等多国护照的商人,早已为“黑钱洗白”铺设了复杂网络。
根据英国《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文件显示,苏炳海在新加坡注册6家空壳公司,通过16家金融机构分层转移资金,并利用香港“元正国际”公司进行跨境操作。
抵达英国后,他迅速以“苏帝国有限公司”名义,在伦敦核心区购置9套公寓,总价1570万英镑;2024年12月,又在佳士得拍卖行豪掷1240万英镑买下两具异特龙(Allosaurus)和一具剑龙(Stegosaurus)化石,这些距今1.45亿年的侏罗纪化石被拍卖行称为“侏罗纪标志性藏品”。
![]()
2.55亿资产清单:从恐龙化石到明代瓷瓶
英国法院文件详细列出了苏炳海上交的资产明细,构成一幅“非法财富图谱”:
不动产:伦敦市中心9套豪宅,分布于威斯敏斯特区,单套价值最高达230万英镑,部分公寓可俯瞰泰晤士河。
化石藏品:两具异特龙骨架(含母子标本)和一具剑龙骨架,2024年12月佳士得拍卖成交价1240万英镑,是欧洲私人收藏中最完整的侏罗纪化石组合之一。
中国文物:11件拍品包括明代五彩龙凤瓶(2022年苏富比成交价86万英镑)、战国青铜剑(32万英镑)及清代珐琅彩瓷碗等,总估值40万英镑。
![]()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资产交易均通过拍卖行“合法”完成。佳士得官网记录显示,苏炳海以企业名义竞拍时,仅提供了瓦努阿图护照和英国公司注册证明,未被要求说明资金来源。这种“合法拍卖+企业持有”的模式,成为跨境洗钱的典型操作。
民事没收争议:英国法律的“灰色地带”
英国此次行动依据《2002年犯罪收益法》第241条,无需刑事定罪即可没收“无法合理解释来源”的资产。根据和解协议,苏炳海保留资产拍卖收益的25%(约635万人民币),剩余75%归入英国财政部。
这种“民事没收”制度引发巨大争议——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称,这相当于“用合法程序洗白非法所得”,而英国司法部则强调此举“高效打击跨境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指出:“英国《犯罪收益法》将证明责任倒置,嫌疑人需自证资产合法,这与多数国家‘无罪推定’原则冲突。”
数据显示,2024年英国通过该法案没收的海外资产达14.7亿英镑,其中亚洲来源占比高达43%。
文物追索困局:11件中国文物能否归国
在苏炳海上交的资产中,11件中国文物的归属问题尤为敏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境内地下遗存文物属国家所有”,但英国《1994年文物出口管制法》规定,1970年前合法入境的文物可自由处置。
这批文物购于2022年,理论上具备追索可能,但国际文保组织“蓝色盾牌”法律顾问李淼指出:“跨国追索需证明‘盗窃或非法出口’,苏炳海通过拍卖行购买的文物,举证难度极大。”
![]()
事实上,类似争议已有先例。2024年纽约联邦法院裁定,因无法证明文物非法性,驳回中国对一尊唐代石雕的追索请求。
此次事件中,中国国家文物局尚未公开表态,但业内人士透露,相关部门已启动“1970年公约”框架下的协商机制。
国际协作启示:从“赃款天堂”到全球追赃
苏炳海案折射出跨境洗钱的新趋势。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报告显示,2024年通过艺术品、稀有藏品洗钱的案件同比增长42%,涉案金额超500亿美元。欧盟《反洗钱指令VI》已将高价值艺术品交易纳入监管,但英国拍卖行仍存在“客户尽职调查漏洞”。
值得关注的是,新加坡与英国的协作模式提供了新思路。
2024年10月,苏炳海向新加坡上交3.166亿新元资产后,国际刑警组织撤销红色通缉令;英国随即启动民事没收,形成“资产追缴闭环”。这种“以资产换豁免”的操作,虽被批评“纵容犯罪”,却成为当前跨国追赃的无奈选择。
如今,苏炳海虽保留英国居留权,但名下奢侈品、豪车及银行账户已被全面冻结。
这场历时两年的跨境追缴,最终以“黑钱变国宝”的荒诞结局收场——恐龙化石将移交伦敦自然历史博物馆,中国文物可能进入拍卖市场,而真正的受害者却难以追回损失。
正如《金融时报》评论所言:“当洗钱者用1.5亿年的化石掩盖罪恶,我们不得不反思:法律的剑,是否追得上资本的速度?”
(文中图片除标注外,均来自英国国家犯罪局公告及佳士得拍卖档案)
最后问问大家:你对此怎么看?欢迎和我们讨论!
图片及信息来源: 非注明原创均来自网络,文章/图片如有侵权请联络留言,会立即删除。
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和图片等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信息为目的,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完全真实性,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非获授权不可使用本公众号的内容,违者需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公众号不对文中出现的所有第三方广告,以及发布的所有广告负有任何责任。
Sources of pictures and information: All non-watermarked or specified are from the Internet
Disclaimer: The articles and pictures published on this official account are for the purpose of disseminating beneficial information to the public, and do not mean agreeing with their views or confirming the complete authenticity of their content, and do not make any guarantees about their scientificity and seriousness. Other media, networks or individuals are not allowed to use the content of this official account without authorisation, and those who violate it shall bear legal responsibilities such as copyright. This official account is not responsible for all third-party advertisements appearing in the article, as well as all advertisements published.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