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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卫医发〔2019〕6号)和《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限制类技术备案申请进行了现场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结果,同意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现将备案情况予以公示,具体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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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事,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部门: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任春霞 李鹏玲
联系电话:0349-5990414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主动公开)
来源:健康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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