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 “开门杀” 司机赔 152 万!最高法新规:保险不能拒赔,这些责任划分得看清
一声刹车、一次碰撞,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悲剧 ——“开门杀” 事故就是如此。最近汕头一起案例里,司机因乘客 “开门杀” 被判赔 152 万,这事儿把 “开门杀” 的责任争议推到了风口浪尖。好在 11 月 9 日最高法放出大招,就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直接明确了 “开门杀”“电动车撞机动车” 等场景的责任划分,尤其是保险不能再以 “乘客不是驾驶人” 为由拒赔了。
![]()
一、“开门杀” 有多狠?看完案例你就懂了
先看汕头的事儿:2023 年 6 月,司机徐某某停车时,乘客突然开门,把骑电动车的刘某撞成一级伤残,昏迷至今。法院判徐某某全责,因为他没选好停车位置,也没提醒乘客。可他只买了交强险,结果自己得掏 152 万赔偿!
再看台州的案例:乘客王某某开门撞了电动车,法院直接判保险公司赔 25 万多,因为新规明确 “乘客开门责任算机动车一方”,保险得兜底。这些案例说明,以前 “开门杀” 后保险拒赔、受害者维权难的问题,这次终于要被新规解决了。
![]()
二、最高法新规到底说了啥?这三点最关键
- “开门杀” 保险必须赔
- 以前保险公司常以 “乘客不是驾驶人” 拒赔,现在不行了!新规明确:乘客开门致人损害,属于 “机动车一方责任”,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得赔。哪怕保险公司扯皮,法院也不支持。
- 电动车撞机动车,过错分责更公平
- 遇到电动车和机动车剐蹭,机动车一方要是能证明电动车有过错(比如闯红灯、逆行),赔偿金额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车辆危险程度来定。这对机动车车主来说,算是个公平的交代。
- 借车租车出事故,责任划分更细
- 车是借的、租的,出了事故咋算?新规说,使用人担主责,车主 / 管理人有过错的(比如把车借给没驾照的人),在过错范围内担责,但总赔偿不能超过受害者损失。

三、新规落地,司机、乘客、保险公司都得变
- 对司机:停车得选安全位置,还要主动提醒乘客 “先观察再开门”。不然出了 “开门杀”,自己可能要背大锅。
- 对乘客:别再随便推门了!下车前一定要扭头看后方,用 “荷氏开门法”(左驾用右手开,右驾用左手开)或 “两段式开门”(先开条缝确认安全),能大大降低风险。
- 对保险公司:以后 “开门杀” 的理赔不能再拒了,得优化流程。不过赔了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有重大过失的乘客追偿,也算能减少损失。
![]()
四、这背后,是对交通文明的一次倒逼
最高法出这个新规,不只是解决责任划分的问题,更是在倒逼大家养成安全习惯。“开门杀” 的根源是侥幸心理,新规用明确的责任和赔偿规则,让司机、乘客不敢再大意。
同时,这也是对保险制度的一次完善。以前受害者因为保险拒赔,只能跟个人死磕,现在保险先兜底,效率和公平都有了。
![]()
最后提醒大家: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出门在外多一分小心,就少一分风险。尤其是 “开门杀” 这种小事,真出了事,就是天大的麻烦。你对这个新规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