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3月的上海某高校食堂,刚退学不久的郑某正端着餐盘寻找目标。他锁定新生小于后,自称“备考本校研究生的贫困学子”,恳求借用校园卡吃饭。小于的善意换来郑某的“知恩图报”——他主动添加微信转回餐费,并开始编织“好学但困顿”的人设。
在骗取小于的信任后,郑某先以“母亲突发重病”“家教工资未结”为由借走300元,又通过持续微信聊天强化“上进青年”形象。当学生催债时,他巧妙采取“小额还款+新借口”策略,制造“暂时困难但诚信可靠”的假象。这种“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法,让郑某在七个月内,以相同套路在自习室、图书馆、操场等场所连续诈骗11名学生,涉案金额累计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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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郑某再一次行骗时,被学校保卫处识破并被扭送公安机关。原来郑某之前是某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因个人原因退学后一直通过“打币”维持生计。“打币”一种跟着客服做任务获得一定返现,一般是通过在平台充值及打赏主播的方式来赚取佣金。由于“打币”需要不断充钱,郑某就将目标瞄向了在校大学生,打起了利用学生群体单纯善良特质的歪心思。
2023年11月,郑某在高校行骗时被保卫处识破并扭送公安机关。原来郑某之前是在读研究生,因个人原因退学后靠“打币”维生——通过平台充值打赏主播赚佣金。因需不断充钱,他盯上学生群体,利用其单纯善良特质,编造借口诈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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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何俊律师担任郑某一审辩护人。何律师阅卷并会见郑某后,针对他“有借条、还款记录不构成诈骗”的误解进行释法明理。郑某最终承认,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母亲治病”“家教保证金”等理由博取学生同情,通过小额还款制造还款假象,进行行骗的事实。在律师协助下,郑某全额退赔违法所得,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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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海市三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俊: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生活中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身边人的好心,通过编造凄惨故事来博取他人同情,进而实施诈骗。学生群体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中,善良而富有同情心,防范意识较弱,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当我们想要帮助他人时,既要保持善良的本心,也要擦亮辨别的眼睛。一旦发现被骗,务必注意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及时报警,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记者 / 邹嘉
编辑 / 孙超慧
图片 / 邹嘉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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