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上高法院:温某掏光积蓄,通过婚介“娶” 来的越南新娘,没住满 30 天就消失。
好不容易报警找回,对方却因非法入境被遣送回国;他拿着婚介当初签的“退款承诺书”打官司,结果法院判 “合同无效”,最终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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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想找个越南媳妇
30 岁的温大哥常年在外打工,社交圈窄,眼看同龄人都成了家,他心里越来越急。2017 年 5 月,他在当地找到一家婚介所,开门见山说“想找个越南媳妇”
婚介所一口应下,拍着胸脯保证 “能办妥当”,但要先交12.6 万介绍费
“当时觉得跨国介绍肯定要花钱,没多想。” 温大哥说,更让他放心的是婚介所签的《承诺书》:“一年里女方离家出走退 10 万;女方不合规被遣送,所有费用全退。” 有了这张纸,他觉得 “钱花得值,成家有保障”。
没几天,婚介所就带了个越南女子周某来见他。两人没深聊,在婚介的撮合下,很快就定了关系。
温大哥沉浸在 “要成家” 的喜悦里,哪怕对方没提供合法的入境签证、居留证明,哪怕婚介只办了婚礼没去民政局登记,他也没多问 。
婚介说 “后续统一补办”,他就信了;自己心里存疑,却抱着 “别耽误婚事” 的侥幸,没去出入境部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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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份 “侥幸”,很快就碎了。婚后第 28 天,温大哥下班回家,发现周某不见了,手机关机、微信拉黑,就像从没出现过一样。
他慌了神,赶紧去派出所报案,民警帮忙在一家小旅馆找到了周某。可还没等温大哥松口气,更糟的消息传来:周某是非法入境,不符合在中国居留的条件,必须被遣送回越南。
02
人财两空
温大哥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他找到婚介所要说法,警方协调下,婚介退了自己拿的 4.6 万,可剩下的 8 万,婚介说 “给了周某,该找她要”。
可周某早就失联,温大哥只能把婚介所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剩下的 8 万。
法院的判决,给了他又一记重击:温大哥与婚介所的中介合同、《承诺书》全属无效,法律不予保护
法官解释,根据我国法律,跨国婚姻中介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而周某非法入境、未办理合法居留手续,温大哥明知对方手续不全仍 “结婚”,这场所谓的 “婚姻交易”,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你和婚介所的合同,本质是在‘买卖婚姻’,还涉及非法入境,这种行为本身就违法,法律不可能保护违法的合同。”
法官的话,让温大哥彻底清醒:自己当初急着成家,忽略了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才掉进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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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他窝火的是,调查显示,周某是通过越南中间人介绍到中国,再经婚介所牵线,拿到 8 万 “介绍费” 后,本就没打算长期停留 , 所谓的 “结婚”,对她而言只是一场 “赚钱的交易”。
03
不是个例
温大哥的遭遇,不是孤例。这些年,类似的 “跨国婚姻骗局” 屡见不鲜:
河南周口的陈勇,花 17 万娶了个柬埔寨新娘,婚后 26 天,女方就带着他给的 “改口费” 消失,报警后才知道对方是非法入境,早已被遣返回国;
湖北浠水的肖明,凑了 18 万通过中介 “娶” 越南女子,结果女方住了半个月,就以 “回娘家办手续” 为由跑路,再也联系不上;
山东的刘先生,更惨:他花 20 万娶的越南媳妇,婚后 3 天就消失,后来警方查明,这个 “新娘” 是中介找来的 “演员”,专门配合骗婚,已经用同样的方式骗了 3 个人。
这些受害者,大多和温大哥一样:着急成家、社交圈窄,容易被婚介的 “快速成家”“低价介绍” 吸引;又因为缺乏法律常识,没核实女方入境手续、没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最终落得 “人财两空”。
而那些婚介所,正是抓住了这种“急切心理”,用“承诺书”“包退钱”当诱饵,实则干着“牵线骗钱”的勾当。
他们不管女方身份是否合法,不管婚姻是否有效,只要拿到介绍费,就万事大吉;一旦出问题,要么推给 “女方跑路”,要么用 “合同无效” 规避责任。
04
合法的跨国婚姻
其实,合法的跨国婚姻并非不可能,但绝对没有 “捷径” 可走。警方和律师提醒,想找外籍伴侣,必须守住 3 个法律底线,避免踩坑:
1. 认准 “合法渠道”,拒绝 “中介介绍”
我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所谓的 “跨国婚介所”,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想认识外籍人士,可通过正规的国际社交平台、工作交流、留学等途径,切勿相信 “花钱就能娶外籍新娘” 的说法 —— 凡是要高额 “介绍费” 的,大概率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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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核实 “身份手续”,必须 “登记结婚”
外籍伴侣来中国,必须持有合法的入境签证(如旅游签、工作签)、居留许可;两人要结婚,必须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像温大哥那样,没核实女方入境手续、没办结婚登记,只办了婚礼,根本不算合法婚姻,对方随时可以 “跑路”,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3. 警惕 “承诺陷阱”,别信 “包退包换”
婚介所签的 “退款承诺书”,看似有保障,实则大多是 “无效合同”,因为合同本身基于 “违法中介”,法律不会认可。一旦出问题,这些 “承诺” 就是废纸一张,想追回钱难如登天。
05
婚姻不是买卖
温大哥提起这事就后悔:“当初要是多问一句手续,多去部门核实一下,也不会落得这样。” 可后悔没用,12.6 万几乎是他打工多年的积蓄,8 万至今要不回来,成家的梦也碎了。
婚姻从来不是 “花钱买媳妇” 的买卖,幸福也没有 “走捷径” 的可能。无论是跨国婚姻还是本土婚姻,都需要建立在相互了解、尊重和法律保障的基础上。
别让 “着急成家” 的心态,遮住了你的眼睛;别让 “看似划算” 的陷阱,毁掉你的生活。
毕竟,真正的家,是两个人合法合规、真心相待,而不是一场充满谎言和违法的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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