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日刊登评论指出,私营咖啡厅“人民咖啡馆”的“人民”一词,具有强烈的公共属性和政治内涵,不能被用于商业咖啡馆的标志。据该文章,“人民咖啡馆”已陆续在中国18个省份、20个城市开设近30家直营门店,其母公司为要潮(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据《南京晨报》报道,该评论发出后,要潮人民咖啡馆8日发布声明表示,将严格按照注册商标规范各个场景应用。中国大陆门市迅速调整为“要潮人民咖啡馆”,但香港、澳门及海外门市仍为“人民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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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上许多网民讨论此事,有人认为该名称不妥,“我还以为是公家开的”“这名字,我以为是人民日报开的”。
“人民咖啡馆”之所以被推上风口浪尖,主要是因为其营销方式触及了商业行为中的多个敏感点。
商家多次申请“人民咖啡馆”商标均被驳回,但在实际经营中却突出使用“人民咖啡馆”,而将已注册商标“要潮”字样弱化或隐藏,涉嫌违反《商标法》,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并突出使用未被核准名称的行为,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法律合规性受到质疑。
使用具有特定政治内涵和公共属性的“人民”字样、伟人字体、五角星、国旗红等元素进行商业宣传,被指滥用和亵渎承载着社会情感与公共利益的符号,将崇高情怀商业化、工具化,违背了营销伦理,伤害了公共情感。而18元一杯的价格,已经与外资品牌接近,被网友调侃为“人民喝不起的咖啡馆”。这与其营销所营造的“普惠”情怀与实际的市场化高定价形成鲜明反差,被批评为“说一套做一套”,给受众留下了名实不符的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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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咖啡馆”的现象并非孤例,它反映了一些商业行为在尝试挖掘“情感价值”时可能踏入的灰色地带。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能够迅速引发共鸣的爱国情怀等宏大叙事,有时会成为一种“流量密码”。
说白了,“人民咖啡馆”不过是利用普通人爱国情怀割韭菜的小伎俩。
利用普通人心中的爱国主义情愫去获取自己的利益,这在中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显得精致又精准,已经达到可以进入商战教科书的境界了,故而被称之为“爱国营销术”,其核心奥秘就是“让别人爱国让自己获利”。之所以称之为“爱国营销术”而非“爱国营销学”,盖因其有“术”无“学”,终究登不得大雅之堂。
回到影视行业,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霍元甲》、《陈真》,九十年代的《黄飞鸿》,近几年的《叶问》,都是“爱国营销术”得利者,主题设置不外乎是利用历史仇恨捏造并不存在的屈辱,然后再捏造一堆神迹去打破这些屈辱。当霍元甲、陈真、黄飞鸿、叶问在荧屏上一次次击倒日本人、俄国人、英国人的时候,我们的民族正在异族的蹂躏下呻吟。正如我们浴血奋战了八年(现在已经改为十四年),但横店一年就消灭了几万鬼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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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的标志性人物则当属大名鼎鼎的“战狼”吴京,司马南也可侧身其中。
当然,“爱国营销术”也有失手的时候。前些年有一则消息,说新版毛语录将要发行,大开本,24万字的版本A4纸大小,宣纸印刷,售价高于2000元。看吧,一本书,2000元,要是天下小粉红们纷纷购买,哪的挣多少钱啊。
不过,这个策划最终没有成行,原因无他,吃相太难看了。这次“人民咖啡馆”之所以折戟沉沙,原因也是一样,手法太简单、粗暴、直接,明晃晃直奔韭菜根,把人给吓着了。君不见,现在诈骗都从卖茶叶小妹入手了。
所以说,像“人民”这样承载着集体记忆和公共利益的词汇,其严肃性和庄重性不容消解。将公共属性极强的符号完全私有化、工具化为营销手段,即便在法律上打了擦边球,在道德和公众情感上也难以立足,很容易被透支,最终引发公众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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