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吉林省总工会与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举办吉林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活动,并现场发布了《关于共同做好群众性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省级“工会+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工商联”群众性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全省群众性劳动争议化解工作。
近年来,按照全国总工会有效整合工会内外资源、探索社会化维权新模式的部署要求,吉林省总工会坚持党建引领、协同共治原则,着力打造“开放型工会”,联动有关部门资源力量深化维权服务,创新构建“调裁诉援检执”多元化解有效机制。目前,省市县三级工会已设立75个工会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在全国率先成立65个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委派入驻、诉前化解、调审衔接机制。
与此同时,吉林省总积极建立和发展法律专业人才库,创建百人“工会律师团”、千名劳动争议调解员、万名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整合法律专家、知名学者、资深律师等专业力量,探索专业化维权服务模式,叫响做实“吉工援助”服务品牌。
据统计,2024年,全省工会参与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1804件,调解成功21717件,调解成功率98.07%,调解成功案件数量位列全国第5位。
此次发布的《关于共同做好群众性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七方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省级层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研究协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防范重大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构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密切协作的工作新格局,合力调处各类劳动纠纷,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柳姗姗 彭冰 通讯员 朱一僮)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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