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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1日下午5点,广西百色某村的夏日蝉鸣还在聒噪,7个月大的小黎正躺在卧室里酣睡,谁也没想到,这竟是他短暂生命的最后时光。
同村9岁的黎某盼和11岁的岑某某像往常一样串门,征得小黎重度耳聋的母亲同意后,把这个还不会翻身的婴儿抱到了屋外水泥地。
监控拍下了揪心的第一幕:
两个女孩对着小黎又打又掐,直到他哭闹不止才暂时停手,哄了几句就把气息奄奄的孩子送回屋内。
可仅仅片刻后,她们又悄悄折返,再次抱起小黎躲进监控盲区。
接下来的十分钟里,高处抱摔、双脚踩踏,这些连成年人都不忍直视的暴力,接连落在了婴儿柔弱的身上。
当小黎母亲发现孩子脸色青紫、大口喘气时,一切都晚了,半小时车程外的医院最终宣告:
孩子因胸部受钝性外力重创,心脏破裂引发心脏压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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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家属崩溃的是后续:
2024年8月13日,县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两名女孩均未满12周岁,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
2024年12月法院判决监护人赔偿90.5977万元,可对方只各付了5万丧葬费,剩下的80多万只换来一句没钱。
如今一年多过去,小黎的父亲患上重度抑郁,奶奶因悲痛过度双耳神经性耳聋,而两名女孩照常上学,当地派出所11月7日回应案件已处置完毕,所谓的沟通没能抚平这个破碎家庭的伤痛。
绝大多数人被这起悲剧刺痛到失语。
网友说7个月的宝宝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她们怎么下得去手?
踩下去的时候就没听见孩子的哭声吗?
有网友翻出案件细节:法院都认定是共同抱摔、踩踏,她们明明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未满12岁不是作恶的免死金牌啊!
更多人替家属鸣不平吐槽90万赔偿成了空头支票,凶手不用坐牢,不用赔钱,受害者家庭却要一辈子活在痛苦里,这公平吗?”
父母该罚,但孩子的恶行就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吗?
难道一句不懂事就能抹掉一条人命?”
更让人揪心的是类似爆料,有网友说,我老家之前也有10岁孩子虐待幼童,最后只赔了几千块,现在的孩子懂得比谁都多,低龄不该成为暴力的保护”,这话底下瞬间被上万条支持下调刑责年龄的评论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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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悲剧根本不是孩子不懂事,而是低龄恶性犯罪撕开的社会伤口,背后藏着法律边界、家庭教育和社会关爱的三重缺失。
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虽将刑责年龄个别下调至12岁,但本案中9岁和11岁的女孩刚好卡在免责线上,只能用不予立案草草收尾。
可法律的初衷是保护,不是让受害者孤立无援—。
小黎的生命戛然而止,家属拿着胜诉判决书却拿不到赔偿,施害者正常上学,这样的结果怎么看都让人寒心。
这让我想起2023年山西小学生极端欺凌事件,同样是低龄未成年人施暴,最终也只是训诫和心理辅导。
我们一直强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可教育的前提是让孩子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
两名女孩作为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缺乏应有的生命教育和行为约束,才让恶念肆意滋生。
但缺乏管教不能成为脱罪理由,专门矫治教育的规定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90万赔偿的执行也不能不了了之。
他的父母失去了孩子,还要背负伤痛和债务。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绝不该成为恶性犯罪的避风港,孩子还小的借口,更不能掩盖生命被漠视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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