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英山火灾背后有无“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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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电表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只安装空气开关,同时失去漏电的多级保护,成为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起火后十几分钟空气开关没有断开,无法断电,也成为家属质疑“人祸”的关键事实。
再无父母祝福的生日
秋雨绵绵,哀思无尽.。
白色的雾气在山谷间缭绕,林木和茶园依然苍翠。——位于大别山南麓的湖北省英山县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温泉镇马鞍寨村村民裴杰(化名)的父母,一对淳朴善良的老人,却在161天前的火灾中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生命永远定格在57岁和58岁。
2025年11月6日,是裴杰的生日。可他再也等不来父母祝福的欢声笑语了。言及至此,裴杰声音哽咽,掩面而泣。擦干眼泪,用方言说:不是亲身经历,是无法体会到失去父母的痛苦的。
236省道旁,施工围挡后面,一处临街门面房已是残垣断壁。大火肆虐后的房间内一片狼藉,触目惊心。墙壁外,悬挂的入户电气线路设备未装漏电保护器,显示着这起火灾与电力供应企业国家电网有关,及其无法推卸的责任。
诉至法院
重度烧伤的裴杰父母转院至武汉市某医院。辗转重症监护室病床47天和7天后,先后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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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火灾事故原因的进一步调查和明朗,2025年8月27日,裴杰和弟弟将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英山县供电公司诉至英山县人民法院,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赔偿,因火灾侵权行为导致其父母死亡而产生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暂计三百余万元。 诉状说, 2025年5月23日00时30分,原告父母休息的生活居住区域突然着火。
原告父亲裴某某和母亲明某某发现后即想办法逃生,但是因为火势太大逃生困难,经二人奋力自救终于逃离着火区,但二人全身烧伤严重。裴某某忍着伤痛到马路对面邻居家求助,周围邻居即拨打消防及120电话求救。
英山县消防救援部门在接到报警后即到现场进行救助,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将二人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英山县人民医院经初步治疗后认为伤势严重条件有限即需转院。原告即找救护车将二人紧急送往武汉市第三医院进行抢救。经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初步诊断,明某某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100%II-IV”,裴某某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95%II-IV”。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终因二人烧伤严重难以治疗。明某某于2025年5月26日死亡,裴某某在2025年7月9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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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原因
为了查清事故原因,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过多次现场勘查,询问相关证人,并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综合分析后于2025年7月17日作出英消火认字(2025)第0006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00时30分许,认定起火部位为该建筑自东向西第3号房卷帘门内侧;起火点为该建筑自东向西第3号楼房卷门内东侧处;起火原因为第3号房卷帘门内东侧处的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查,原告父母居住的房屋外墙被告安装了三个电表,其中一个是三箱电表,户名为裴某某,另外二个是两相电表,户名分别是裴某某和明某某,两相电从三相电接入,三相电无自动断开开关。三相电主要接入到第二间用于轧米机、磨面机、搅拌机供电使用,二相电主要用于日常民用。消防部门调取了三个电表在被告处的数据进行分析,其中两相电表明某某(用户编号:4206935731385)进行数据分析,在5月22日上午至火灾发生时一直处于高电流状态,火灾当日的电流曲线图与未发生火灾时的曲线有明显区别。
火灾发生在5月23日0点30分许,原告父母房屋内生产设备已经停止使用,三相电处于停止使用状态,仅有二相电表在进行计量。但是户名为明某某的两相电表在2025年5月22日7时开始一直处于高电流状态,说明该电表下的电气线路已经出现了故障,但是直到火灾发生后的十几分钟,该电表仍然在计量没有停止,说明被告安装的空气开关没有及时断开 ,致使该处电气线路因高电流引起短路。
火灾发生数日后,原告到被告供电的变压器下的配电柜查看,发现该配电柜内原有漏电保护装置早已损坏,被告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进行更换,反而直接越过该漏电保护装置,将电源线进行连接通电,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致使用户电气线路出现故障时,电力设备不能及时断电保护,是本次火灾发生以及蔓延扩大造成原告父母严重烧伤后死亡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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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英山县供电公司向法庭提交答辩称,起火点及故障线路位于用户产权和维护责任范围内,与答辩人无涉。 该公司认为:火灾原因明确指向用户自有线路。该“电气线路”位于电能表之后,完全属于用户裴某某、明某某自有、自用、自维护的财产和线路。 产权与维护责任分界清晰。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条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 答辩人与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电能表的出口即为双方产权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的供电设施属供电企业,由答辩人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的用电设施属用电人,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本案起火点位于电能表之后十余米的用户自建房内部,毫无疑问属于用户的产权和维护责任范围。 用户自有保护装置(户保)失效是导致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 根据天津清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技术分析意见书》([2025]技析字第09300009号)的现场勘验和技术分析:自建房火灾与自接线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家属要求“追责”
上海国基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裴杰的父母发生事故时均不满六十岁正值壮年,一场大火造成他们全身重度烧伤生命垂危,多年来的辛苦劳作化为乌有。为了抢救父母的生命原告兄弟二人也是倾其所有并四处借钱举债,但是花费数百万元后仍然没有挽回他们的生命,父母的突然离世给兄弟二人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和心理创伤,原告均是普通农民,平时也是以打工为生,巨额的债务让原告全家生活和工作陷入绝境。
被告作为国有电力企业,应当将安全用电,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不受侵害放在首位,但是被告提供和安装的电气设备存在严重问题,被告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严重过错,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二被告对火灾的发生和蔓延扩大均有严重过错,被告应当就其过错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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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分公司,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二被告对原告损失均有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1月6日上午,英山县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院内举办“安全用火用电”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一个废弃铁桶内,燃起熊熊大火,两位消防战士手持灭火器冲上前,白色的干冰粉末喷出,火焰瞬间熄灭。
11月6日中午,裴杰的一位亲属代表说,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启动追责程序。追究火灾事故背后有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给亡者在天之灵一个交代。
11月7日,裴杰和弟弟带了一束鲜花来到父母坟前,磕了三个头起身后,再次泪流满面。
逝者安息,生者坚强。当日是二十四节气的立冬。
一位外国作家曾经说,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来源:天地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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