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国凤)近日,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开展违规动火作业检查时,发现吴某某违规动火作业,大队依法对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期间,大队监督员在对涟源市开成商悦广场二楼地下停车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吴某某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违规动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大队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吴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和火灾隐患曝光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消防安全教育,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环境稳定。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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