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李国保
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规定要求,灵活运用《条例》规定的简易程序在全市企业(行业)逐步推行、依法开展集体协商,为简化程序、减少流程、规范操作探索出新实践。
据了解,盐城市总工会运用简易程序开展集体协商由企业工会组织实施,根据协商内容(议题)实际情况,通过指定、委托、选举、推荐等程序,产生行政+工会+职工三个层面协商代表,按照集体协商会议流程,确定协商代表人数、会议时间、地点和内容(议题)等,在通过会前劳资交流沟通、双方讨论协商的基础上,运用简易程序以会议形式,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工会主席(职工方首席代表)主持会议,行政方首席代表(企业法人)参加会议。工会主席简要介绍情况后,将工会要约内容(议题)向行政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提出,采取一约一应、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法,共同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经过三个层面代表充分酝酿、提出看法、发表意见,就集体协商内容(议题)形成共识、达成意向,最后由行政现场拍板,决定协商成果,双方首席代表现场签订会议纪要或备忘录书面文书。这种运用简易程序开展集体协商的做法,是以《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为依据,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更好地持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减少普通程序中间环节,减轻企业(行业)负担,优化会议流程,丰富集体协商形式,构建多层次协商格局,走出一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结合集体协商实践的新路子。
近年来,盐城市总工会按照《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要求,在企业(行业)积极推广、灵活运用简易程序开展集体协商,既解决了集体协商“三不”问题、完成集体协商任务;又取得了集体协商“三谈”成果、积累集体协商丰富经验。在坚持运用简易程序开展集体协商中,盐城盐业公司、新华书店、清洗保洁行业等多家企业(行业)都取得简化流程、灵活协商的预期效果,达到简易更管用、简单更便捷、简明更实用的目的,被企业(行业)作为最佳协商首选程序推广运用。目前,全市重点企业(行业)工会、市总直属工会和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工会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运用简易程序开展集体协商,保证集体协商落实落地,为持续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提供了参考。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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