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以前那个温文尔雅的“梅长苏”,这次会变成指甲缝里藏着泥的糙汉?胡歌在片里演的“驯鹿”朱邵玉,是个让人又恨又怜的狠角色——他既是在黑市混得风生水起的人贩,也是为了寻找被拐儿子、悄悄卧底进团伙的绝望父亲。为了贴合这个角色,他特意增肥15斤,留起了乱糟糟打结的长发,连指甲都故意留长不修剪,把那种“底层人特有的粗糙感”全刻进了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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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零下30度的呼伦贝尔片场,他光着膀子拍在雪地里被拖行的戏,皮肤冻得发紫也没喊停,咬牙把戏拍完。结束后双手冻得又红又肿,还起了泡,可他却笑着说“这点痛,跟角色心里的苦比起来,连万分之一都不到”。在角色特辑里,他那段独角戏直接封神:当知道儿子被转卖给别人时,他从一开始的麻木空洞,到后来眼眶通红、情绪崩溃,全程没说一句台词,却让监视器后面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抹眼泪。导演康博都说“他这哪儿是在演角色啊,简直是把自己的灵魂都融进朱邵玉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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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的演技张力,连配角都拿出了“拼了”的架势。闫妮彻底抛开了以前的喜剧标签,演起了人贩头目“老姨”——表面上天天拜佛吃斋,看着特别和善,可转头就拿猎枪把家门封了,一句“孩子是上帝给穷人的礼物”说得轻描淡写,眼神里却满是狠劲。在特辑里她自己也说,“演完这个角色,我三天都不敢照镜子,总觉得自己身上还带着那股狠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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