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所有跨境卖家真的都被报税的问题给搞懵了,完全找不到路径和方向。
就在昨天,就有大批深圳卖家又收到了税局的信息,不过这次的信息是按照不同的销售额级别发放的。
1、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卖家,昨天收到的是下面这条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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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这条短信跟前几天的不一样了,这条短信说的是“再次进行核实确认”,比之前的那条短信多出了”再次“两个字。
这说明很多卖家之前已经按照要求进行申报了,但是税局不认可卖家申报的销售数据,所以这里要求卖家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有位卖家说,自己前几天是按照亚马逊后台的income数据进行申报的,有30多万,自己也按照增值税1%补缴了税,但是这次还是再次收到了这条短信,现在搞的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但是说句实话,亚马逊的销售收入其实是有很大“水份”的,亚马逊的配送费、仓储费、佣金等等费用就基本占了一半,再加上国内的采购成本、头程费、推广费等等,如果真的按照销售收入去缴税而没有任何抵扣项,那绝大部分跨境卖家可能都会支撑不下去了。
2、销售额超过500万的卖家,昨天的收到的则是下面这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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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在给该卖家发来的《税收风险提示函》中说,经税收大数据分析,我们发现您存在以下涉税风险:
1、销售额超过500万未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风险;
2、印花税风险;
3、平台报送收入净额合计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不匹配。
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要求该卖家准备好以下资料以备查:
1、2025年7月至9月期间的会计账册;
2、2025年7月至9月的经营地址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租金水电费付款记录;
3、2025年7月至9月的所有收款账户收付款记录,包括银行流水、平台方、微信、支付宝等收款记录;
4、2025年7月至9月各平台销售收入情况说明,是否如实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是否未及时认定一般纳税人。
税务局要求卖家进行自查,如果自查后认为不存在上述问题,要求卖家说明情况并举证,还要同时填写《纳税情况自查报告表》,并在两天内反馈至电子税务局。
销售额在500万以上的深圳卖家,昨天收到这份提示函的应该不在少数。
其实不管是销售额超没超过500万,大家现在纠结的点都在于‘不知道具体该怎么交’。
昨天还咨询了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她在毕业后考入了当地的税务系统,在北方某三线城市税务局上班,这位朋友说他们对跨境电商的业务也都不太熟悉,现在对于跨境电商的纳税工作也不太清楚具体应该怎么操作,还在等上面的通知。
现在卖家们每天为了运营问题苦恼,更苦恼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去报税,希望能针对跨境行业的特点,尽快有更加细致的操作流程和路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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