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报道《》
后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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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上喷涂有“汽贸城社区”“综治—巡逻”字样
11月3日,本报以《社区公车仿警车这种“玩法”不合法》为题,对群众反映的潆溪街道汽贸城社区牌号为川RDB5669白色比亚迪普通新能源小轿车,车顶非法安装与公检法司制式警车类似的红蓝警灯警报器,且该社区“制式警车”有两次超速违法行为未处理情况进行报道后,引起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顺庆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责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对本报曝光的汽贸城社区车辆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交警随即对涉事汽车的警灯警报器进行了强制拆除、收缴,并传唤汽贸城社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九)规定,向汽贸城社区下达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对其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行为处以罚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该车辆有两次超速违法未处理的问题,已责令汽贸城社区有关人员尽快主动接受处理。
来源 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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