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吉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长春中心支公司、公主岭支公司、长春市九台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应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已在政务信息的行政处罚板块公示,文章类型为原创,支持打印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分享。
经核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未严格执行经报备的条款、编制虚假理赔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基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吉林金融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罚款 35 万元,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公司罚款 34 万元,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九台支公司罚款 16 万元,三家支公司累计罚款 85 万元;对责任人姜军、侯丽娜、马永文给予警告处分,并合计罚款 16 万元;对责任人杨晓龙作出禁止进入保险业 5 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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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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