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日照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禁火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禁火范围是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通告对禁火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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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禁火范围
日照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山林、林场、墓地)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
三、禁火内容
(一)除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吸烟、野炊、焚烧秸秆、施工用火及其它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实施文明祭祀,全面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三)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应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四)在禁火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
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督导巡查,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合力。各有关村居、经营单位等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护和隐患排查整治。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市森林火灾报警(举报)电话:119、12119。
来源|日照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康
复审|陈吉康
终审|王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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