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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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对民事再审结果不服时,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一、先明确:3 类情形可直接申请检察监督
- 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无论是原审法院还是上级法院作出的驳回再审申请裁定,均符合申请条件;
- 法院逾期未处理再审申请: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书后,未在法定 3 个月审查期内(含合法延长期限)作出裁定,当事人可直接申请监督;
- 再审裁判存在明显错误:当事人认为再审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规性等方面有明确错误,无需等待其他救济程序即可申请监督;
- 延伸情形:除再审结果外,若发现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或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如违规采取执行措施、消极执行),也可独立申请检察监督,无需以再审为前置程序。
二、关键期限:2 年不变期间,逾期即丧失权利
申请检察监督的期限是不可突破的 “硬约束”,需重点牢记:
- 起算时间:从法院作出 “驳回再审申请裁定” 之日起,或 “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计算;
- 存续期间:共计 2 年,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规定,哪怕是不可抗力也不能例外(特殊情况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不可归责于自身”);
- 例外提示:若当事人因人身自由受限、严重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在 2 年内申请,需在障碍消除后及时补充材料,说明正当理由,否则仍可能被不予受理。
三、避坑指南:10 类情形检察院不予受理,别白跑!
以下情况即便申请监督,检察院也会依法驳回,需提前规避:
- 未向法院申请再审,直接跳过程序申请检察监督(审判人员违法、执行违法除外);
- 再审申请本身已超过法定 6 个月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如未及时发现新证据);
- 法院仍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未超 3 个月审查期),或已裁定再审且案件尚未审结;
- 判决、调解已解除婚姻关系(仅财产分割部分不服可申请,身份关系部分不可监督);
- 检察院已对同一案件作出审查决定(如 “不支持监督申请”),无新事实、新证据再次申请;
- 再审裁判是法院根据检察院此前的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作出的(避免 “监督循环”);
- 对 “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本身” 申请监督(仅能对再审结果或程序违法申请,不能针对该驳回裁定);
- 一审判决可上诉但未上诉,后续再审被驳回后申请监督(无特殊理由的,检察院不予受理);
- 申请监督时未提出具体理由,或未提交相应证据(仅笼统主张 “裁判不公” 不被支持);
- 法律规定可通过异议、复议、诉讼解决的执行或审判程序问题,当事人未先行主张(无正当理由的)。
周军律师提醒,检察监督是向 “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所在地同级检察院” 提出;执行违法或审判人员违法的,向 “执行法院或审理法院所在地同级检察院” 申请。若检察院作出 “不支持监督申请” 决定,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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