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开始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和实施,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该法总结了多年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经验,从教育的内容到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各个部门和单位的普法责任都作了很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从普及知识向培育素养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法治教育的深层要义,即其目标不应局限于法律知识的单向传播,而应致力于培育公民对法治的内在认同和坚定信仰,实现从工具性认知到价值性认同的升华。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正是这一理念的制度化呈现,其所蕴含的实践逻辑,一是在价值引领层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政治方向。这种制度设计超越了简单的知识传授,致力于在思想层面构建全民法治信仰的理论基础。二是在能力建构层面,该法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作为核心目标之一,意味着教育内容更加强调培养公民在复杂现实情境中理解、评估、运用法律规则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法律知识转化为公民的行为指南。三是在治理效能层面,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特别强调实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监督,强调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构建从单向传播到多元互动的实践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创新提供了方向指引。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总结既往普法经验基础上,构建了多元参与、立体互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一是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执法、司法和服务过程深度融合。该法要求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在履职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普法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二是构建全社会协同普法格局,鼓励和支持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明确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业联合会、法学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时,结合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要求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从软性倡导到刚性约束的效能。法治宣传教育法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这一制度建构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理念高度契合。一是确立全覆盖的责任机制,构建层层负责的组织体系,明确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并组织落实,实现顶层设计与部门联动的有机结合,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层级、各领域执法主体,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到岗位的闭环责任链条。这种明晰的责任分工机制,有效解决了以往普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责任虚化、边界模糊的问题,确保法治宣传教育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二是建立全过程融入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各方面工作,将其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确立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该法创新性地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过程,要求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等在履行日常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及纠纷调处职能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案件办理过程。这种融入式普法机制,打破了过去普法工作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使法治宣传教育成为各项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法治实践中同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三是构建全方位保障机制,形成有力的制度保障闭环,系统规范各项保障措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提升工作的战略定位,并明确经费保障要求,确保工作可持续开展;该法还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一个包含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监督保障等在内的完整制度体系,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坚实支撑。
法治宣传教育法以制度化的方式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通过责任全覆盖、参与多元化、保障长效化等机制,不仅构建了法治教育与国家治理深度融合的新格局,更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打牢法治社会的人文基础。展望未来,随着该法的深入实施,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持续动力,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单位:江西科技学院。本文系2022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专项[SZZX22067]成果)
《中国教育报》2025年11月06日 第05版
作者:吴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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