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痛恨买卖婚姻,认为这样的婚姻不人道。真正的婚姻应该以恋爱为基础,最好是男女青年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可是现实并非那么美好,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风俗的影响,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受到权和钱的影响,并非那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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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时代,类人猿随便交配,并不存在买卖婚姻,而是存在动物性的交配。到了奴隶社会,奴隶主随意占有女奴,也不存在买卖婚姻。但女奴是有价格的,就像奴隶主身边的盘子和碗一样,可以随意处置。女人可以被当成商品来买卖,男人也可以当成商品来买卖。不管是女奴是男奴,都有一定的价格,就像牲口一样买卖。而到了封建社会,女人的地位仍然没有提高太多,仍然会被买卖。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而女人却并不能有多个男人,不然就被说成是淫荡的女人。男人娶妻要明媒正娶,纳妾就要简单一些,但都要有钱,没钱就不能纳妾。除非农民的儿子和农民的女儿结婚,双方都没有太多的钱,就可以一切从简。但农民的儿子仍然要给一定的彩礼钱,甚至可以赊欠,两三年之后再还清。女方觉得没什么面子,就可以和男方商量,让男方来抢亲。约定日期之后,男人带着一伙人跑到女人家里,抢了女人回去,而男人在家里早已备好了喜酒,等着亲戚朋友们一起吃喝。有的女方家人把女人送到半路,让男方来人抢亲,算是通过这种抢的模式化解了没有彩礼的尴尬。男人可以过两三年再给女方一些彩礼钱,而不是完全不给。
封建社会的男人和女人结婚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要举办婚礼。甚至男人和女人结婚之前根本见不到面,只有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才会见面,那时候同意就算好的,不同意也得同意,有可能看时间久了就觉得顺眼了,没必要为模样丑俊而闹离婚。古代的婚姻大多是包办婚姻,而且和买卖有关系,男方必须要出彩礼钱,就是聘礼,不然女方不会把女人嫁到男人家。虽然有抢亲一说,但这种模式只是出现在边远地区,出现在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而中原地区这样的现象非常少。除此之外还有童养媳的现象,就是男人家买了女孩在家里养着,等到女孩十几岁就能结婚了,一定要和家里的男人结婚,算是从小就养着媳妇。这种婚姻仍然是买卖婚姻,而不可能完全是自由恋爱的婚姻。有父母包办的婚姻,前提条件是男人能够负担彩礼钱,还要给媒人一笔钱,不然就找不到媳妇。鲁迅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他母亲给他托媒人说了媒,鲁迅却不满意,结婚没几天就离家出走,而他的妻子朱安却侍奉她母亲一辈子。鲁迅觉得一生对不住朱安,却没办法偿还,只能挣了钱养着她。倘若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想要结婚了,就要征求父母的意见,一定要门当户对。倘若出现了跨阶级的爱情,那么这样的爱情就很可能破产,更别说走进婚姻的殿堂了。穷小子不会娶了富家女,王子不会爱上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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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织女的故事就是跨越阶级的爱情故事,并没有什么买卖婚姻的因素在里面,是很多穷人梦想的婚姻,却往往只是出现在神话传说里,现实中这样的事情几乎没有。王子爱上灰姑娘,也只是玩弄她的肉体,却并不会和灰姑娘结婚,不然就会在皇族闹了笑话,因为不符合阶级身份。历史上国王和王子到民间选美,处处留情的故事并不少。只不过被很多历史学家有意屏蔽了,没有写出来而已。就像现在有的腐败村长处处留情,村子里很多孩子都是他的。因为村子里一些男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妇女和老人看家,而村长在村子里说一不二,就很可能接受一些妇女的性贿赂,也很可能勾引某些妇女。曾经有一条新闻,说的是记者到某个村子去采访,看到一群孩子在村边玩,村长说这一群孩子都是他的。后来这样的新闻就被屏蔽了,再也没有出现过。似乎这样的事情是虚构的,有点野蛮,甚至有损道德和法律观念,当然就不能出现在媒体上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现实中男女同居现象增多了,主要还是男女双方都想要找到更好的,但又暂时找不到,就只能找到身边相对较好的,甚至认为不太好,也只能凑合着一起过日子。男方不一定能买得起房子,但可以和女人一起租房子住。倘若双方都找到了更好的,或者一方找到了更好的,就有可能立刻离婚,去和更好的同居或者结婚。女人傍大款是最好的出路,男人傍富婆也是最好的出路,似乎吃软饭成了男女青年追求的目标。当然这是没出息的男女追求的目标,而大多数青年男女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来挣钱,却往往被资本雇佣,被剥削和奴役,却始终买不起房。
倘若女人嫁给了权贵,嫁过去就是权贵,哪怕是个农民的女儿嫁给了权贵,也仍然可以成为豪门贵族,身份立刻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女人只要长得漂亮,就不愁嫁不出去。可是女人嫁给权贵之后,不一定有真正的爱情,很可能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婚姻。倘若男人长得漂亮,家里又没什么钱,就很可能嫁给富婆,被富婆包养也是幸福的。这是现在青年男女的爱情观,似乎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真正的爱情是超乎功利之上的,似乎是虚无缥缈的。因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在“笑贫不笑娼”的观念面前,所谓超功利的爱情已经完全被亵渎,胡乱爱、胡乱同居是可以的,倘若说到婚姻,就一定和财产挂钩,和权力挂钩。男人没有彩礼就结不了婚,哪怕抢婚也不行;女人收不到彩礼,就不会嫁给男人。只是同居是可以的,但并不是结婚,以至于权力系统被倒逼做出了改变。即便非婚生子女也能够上户口,能够正常入学,似乎可以缓解劳动力的不足,也可以给同居的男女带来一定的福利,事实上承认了他们的同居,而他们却并不一定能走进婚姻的殿堂。婚姻不能用来买卖,但钱财成为世间的一般等价物之后,似乎可以买卖人们身边所有的事物。甚至连爱情也可以买卖,那么婚姻自然也就在买卖的范围之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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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操控的社会,物欲横流,而婚姻这种社会契约关系正在逐渐变得世俗化,甚至变得庸俗化,不再那么神圣,而成了一种买卖关系。似乎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其实从婚姻的本质来看,从爱情的超功利角度来看,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恰恰是一种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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