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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第一届
— 报名火热进行中 —
2025年
羽毛球公开赛
“王文教杯”
12月13日~14日、12月20日~21日
2025年第一届南安市
“王文教杯”羽毛球公开赛
将在南安市洪濑镇火热开赛
报名通道正式开启!
(11月5日至12月3日可报名)
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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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洪濑镇人民政府、南安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南安市羽毛球协会
执行单位:南安市翔羽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
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3日~14日、12月20日~21日
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
三
竞赛项目(单项赛)
1.青年组:20至45周岁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中年组:46周岁以上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3.特邀组:设男子单打,由主办方邀请
注:所有组别运动员最多可兼一项
四
参赛资格
面向全社会公开报名
1.身体健康满足比赛需求的羽毛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如参赛者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则被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活动存在的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本赛事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时馆内),报名时需填写好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证件号码、姓名等必要信息。
五
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2.计分方法: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采用相应计分方法。
3.运动员伤、病的处理及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则该名运动员不得参加同一天内的其他比赛。
4.申诉:运动员向裁判员申诉,应在下一回合发球前提出;一场比赛最后一个球的判罚有异议,应在离开场地之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在得到裁决后,运动员应予服从。
5.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比赛用球:亚狮龙3羽毛球。
7.临场调度: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8.特殊情况:裁判长视情况处理,以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连续性。
9.参赛运动员需按照已编制的比赛时间、场序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每场比赛时间将按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算起,迟到5分钟则视为弃权。
六
录取名次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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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每个组别各单项取前八名(报名不足10人/对的减一录取,报名不足4人/对的取消该组别该单项的比赛)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奖品;到场参赛运动员每人均可获得一份伴手礼(运动短袖、帆布包、贻庆美食、矿泉水)。
七
参赛办法
1.境内报名及年龄认定以二代身份证为准,港澳台(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境外报名以护照为准。
2.参赛运动员比赛时需携带好身份证明证件。
3.参赛运动员最多可报2个项目的比赛(报名两个项目要在同一个年龄组)。
4.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个人实际年龄及竞赛规程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比赛期间如发现所属组别不符竞赛规程者,即刻取消其参赛资格,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
竞赛监督/仲裁与裁判员
竞赛监督:竞赛监督/仲裁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竞赛监督/仲裁由南安市羽毛球协会选派人员组成。
裁判员:由南安市羽毛球协会选派;比赛裁判采用1人制。
九
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日期:2025年11月5日~12月3日,先报先得,报满即止。
2.资格审查及名单公示日期:2025年12月4日~5日。
3.报名方式及缴费:扫描二维码进入赛事服务系统→选择本次赛事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如遇特殊情况请拨打咨询联系电话,联系人:洪雅萍18959863767。
4.所有赛事信息公布:南安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南安融媒)、洪濑镇政府公众号(诚信洪濑)、南安市翔羽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
5.采用网络报名系统:华体运动汇。
6.参赛服务费:为避免报名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影响其他羽毛球爱好者参赛,赛事承办方将收取每人150元参赛服务费(即按人收费,兼项项目不再额外收取费用)。信息填写完整并完成费用支付后,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以支付成功为准,未缴费者视为未报名;确认缴费后可变更队员名单但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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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场馆信息:永煌羽球会所(洪濑镇洪二路59号),联系人:李晓钢18859603228
十
相关要求
1.参赛队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驾驶证等)和运动员证出入指定区域,需主动出示给检录员和临场裁判员检查,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场次成绩。
2.双打运动员需统一着装,同时检录;参赛队员遇有连场比赛的,可休息5分钟。
3.发球违例不执行1.15米固定高度的规则,使用其替换规则。
4.除正常弃权外,其余情况都属于非正常弃权。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是否召唤裁判长由裁判员决定,必要时裁判长可主动介入;是否需要医生或其他人员进场由裁判长决定。一名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只允许召唤医生处理伤病或使用喷剂一次,但不得因治疗而延误比赛;允许运动员自带喷剂,但只能在规定的间歇期间内使用。否则,按一次召唤医生使用喷剂处理。遇受伤流血,应暂停比赛,直至止血或伤口得到妥善处理为止。
5.比赛进行中,运动员的手机在竞赛区响铃,视为“行为不端”,将按规则进行处理。
6.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7.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8.对裁判长的裁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20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书面申诉。由申诉人签名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值班仲裁席,并交纳申诉仲裁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如败诉,申诉仲裁费不予退还;胜诉,则退还申诉仲裁费并收回收费凭证,但不更改裁判长的裁决。仲裁委员会所收的申诉仲裁费将纳入大会奖励基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主办方统一为全体参赛人员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时馆内团体险)。大赛组委会赠送每位参赛选手一件运动T恤,请于报名时准确勾选菜单栏。
2.参赛人员交通、食宿等所有参赛费用均自理,并根据相关规定统一运动服装(一深一浅)。
3.比赛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服从裁判,文明比赛。
4.比赛期间应注意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均由参赛运动员本人自行负责。
5.各单项比赛结束后将举行颁奖仪式及运动员合影,获得各组别冠军、亚军、季军的运动员按照组委会通知时间、统一穿着组委会发放的服装参加颁奖仪式。
南安市第一届“王文教杯”
羽毛球公开赛重磅来袭!
本次比赛
总奖金高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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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高手切磋、提升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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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万众瞩目的羽球王者就是你!
来源:洪濑镇人民政府 | 编辑:陈青青
一审:尤逸群 | 二审:苏敬元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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