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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咖啡馆”店标引争议,律师:存在明显法律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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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石家庄市中山路上一家以“人民咖啡馆”为标识的门店引发关注。

这家门店以红色为主色调,店招使用了“人民咖啡馆”字样,下方还带有“人民咖啡为人民”的表述。有网友表示,“人民”一词具有强烈的公共属性和政治内涵,这样被用于商业咖啡馆的标识,令人感到突兀和不适。其店标因使用“人民”字样,法律合规性也遭到质疑。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全国多地出现以“人民咖啡馆”为标识的店家。有律师表示,该标识的使用存在明显法律瑕疵。

11月3日,常州市怀邦律所事务所执业律师叶升阳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法律层面分析,该店标的使用存在多重违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人民’属于具有公共属性和政治内涵的词汇,将其用于商业商标,易使公众对服务来源、品牌性质产生误认,同时损害了该词汇承载的公共利益与社会情感,明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据了解,2021年“人民咖啡馆”首店——上海四行仓库店开业后,“人民咖啡馆”已陆续在全国18个省份、20个城市开设近30家直营门店,其母公司为要潮(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今年10月,要潮文化曾发布声明,称“全国涌现大量人民咖啡馆模仿者涉嫌盗用品牌名称、视觉设计,甚至开展非法加盟。”但随后有网友发现要潮文化尚未取得“人民咖啡馆”的商标权,目前在“人民咖啡馆”的官方账号上已看不到相关声明。

企查查数据显示,要潮文化的咖啡店名起初为“THE PEOPLE”,自2022年起先后多次申请“人民咖啡馆”商标,均被驳回,目前仅持有“潮人民咖啡馆”“要潮人民咖啡馆”两个注册商标。但记者查询其多家直营店门面图片发现,并没有“潮”和“要潮”的字样展示出来,各门店均为“人民咖啡馆”样式的招牌。11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多次致电要潮(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但始终无人接听。

(现代快报/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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