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接上百次电话竟遭杀害,最后被一百多斤巨石压尸,凶手还伪装热心村民误导搜救,贵州这起恶性杀人案,因凶手熊某迷信向司法机关坦白,最后获死缓限制减刑,被害人家属坚持申诉求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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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周兆成,今天聊聊贵州这起案件背后,坦白如何认定?家属诉求能否实现?
首先本案争议最大的就是熊某最后被判死缓,他因为迷信而坦白的行为,能算从轻理由吗?
二审法院判处死缓的关键依据,是熊某供述埋尸地点构成坦白,法理上是这符合《刑法》第67条,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从法理上看,坦白的认定仅看是否如实供述,不考察供述动机,哪怕熊某是因道士做法心生恐惧才交代,而非主动悔罪,也符合坦白的形式要件。但公众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熊某作案后巨石压尸、伪装搜救误导近一个月,这种被动坦白与主动悔罪有本质区别,法律虽认可坦白的从轻效力,但需结合整体恶性综合考量,而熊某的坦白更像是无奈之下的自保,而非对罪行的忏悔,这也是家属申诉的核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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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疑惑,熊某自己承认意图猥亵,为何法院不认定猥亵罪?刑事诉讼中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定罪需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仅靠被告人供述不足以定案,必须有客观证据佐证。本案中,在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猥亵行为实际发生。即便熊某口供承认,在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不会认定猥亵罪。
最后,家属申诉,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有多大?
家属申请再审要求改判死刑,法律上存在可行性,但难度不小。根据《刑事诉讼法》,再审改判需满足原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案的关键在于,熊某的坦白是否应当从轻,以及从轻幅度是否合理。从司法实践看,对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故意杀人案,如果仅因坦白就从轻判处死缓,可能被认定为量刑不当。但最终判决仍需以证据和法律为准,不能仅凭情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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