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院把一个女仙人跳诬告者给判了
文/肥猪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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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男的和女的睡觉成了最高危的行为之一,甚至是不管和谁,即便是和自己的老婆睡,那也不是100%安全保准儿。几乎啊,任何时候,只要女的不高兴,甚至都睡过一二十天了,女的要是不高兴了,你也有可能进去踩缝纫机。
我们常用来开玩笑的一句老话是这么说的:“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啊对吧。
确实,你说现在多少起所谓的强奸案了?男女睡了,女的所要求的条件没达到,女的就报井,报井就抓人,抓了就判,判了就蹲监狱,海量这样的案子,所以说现在甚至是谈睡色变。
说的不好听点,其实现在最讲信誉的,严格说是做某种特殊职业的女的。全国在她们身上发生的此类案件,可以说是少之又少,人家童叟无欺,不讹人。
无独有偶啊,现在部分女的,把这种睡了我不达到我的目的我就报井抓你的这种行为,延伸到了国外。
新加坡最近一个案子,和某些强奸案几乎完全一样,但是结果却适得其反。最终女的被判刑,男的顺理成章平安无事。
女的林某,20岁,新加坡媒体法院等等发布此消息,全部实名而且是本人真实照片啊,没打码啊,人家不打码,这不算侵犯人权,因为你犯到那儿了(我得打,我不能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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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说啊,林某,也就是这位20岁的女的,通过某聊天软件那个APP吧,聊了一个“客户”,我的“客户”都加引号了,你懂的。俩人说好了200“见一次面”。“见一次面”我也加引号了,你懂的“见一次面”是啥意思,其实就是直奔主题。
简单说一句:200啥概念?200新加坡币约合人民币1100块钱吧,1新加坡币大约等于5块5人民币,因此200约合1100,其实也不少啊。
俩人先去酒吧喝酒,然后酒店开房,并且发生了约定好的关系。完事儿以后女的开始玩儿仙人跳,要求男的再给1200。好嘛1200多少钱,大约6500人民币。
男的一看,仙人跳啊,但是男的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最终同意,我再给你500。女的不干,你不给我就报井。随之,女的就报井了,井茶来了以后,20岁林某说我喝醉了,他把我那个了,就是把我强奸了。这剧情,您是不是觉得特熟啊?
但是这女的应该是有点健忘,这里是新加坡,人家的巡捕房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然后井方介入调查,男的没被拘留,更没被逮捕啊,而逮捕的是谁,20岁的美女林某。井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等确认林某属于诬告,说白了你所有的陈述都是在撒谎。当然了,证据是扎实的,最终这女的林某自己也承认,我是诬告,就是想讹他点钱。
这事儿是最近的事儿啊不是老故事,就是前几天,也就是10月27号,新加坡法院判处女的林某缓刑监视12个月,这可没完,还得要做够6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工作。
我简单说一下新加坡的缓刑监视,这是一种很重的惩罚。必须严格遵守,否则会被收监。包括固定时间回家、不得犯罪、定期汇报行踪等等,违反即被收监,就是蹲监狱。
罪犯父母需要提供5000元的保释金,而且这女的就这林姓罪犯啊,每天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晨6点这段时间不得外出,必须在家。我就告诉您一句话,新加坡,啥都严格。这个缓刑监视,必须被严格执行。
我们以前说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我觉得这个20岁女的偷鸡偷错地方了。而且,和男的性交易,而且其父母也在新加坡也知道这事儿了,哎,我都不知道说啥了。
这个事儿啊,我再说一点,那就是这件事说明什么?新加坡法官拎的清是非分对吧?分得清是讹诈还是强奸对吧?人家脑袋清醒对吧?你想诬告,门儿都没有。
OK就到这,感谢大家!
04112025肥猪满圈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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