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1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邯郸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被罚款30万元。同时,郝志华(时任幸福人寿保险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邯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崔志勇(时任幸福人寿磁县支公司负责人兼邯郸中心支公司银保部负责人)因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冯晓坤(时任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个险部负责人)因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论文琦(时任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因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索钦修(时任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市区本部负责人)因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邯金罚决字〔2025〕6号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
罚款30万元
邯郸金融监管分局
2
郝志华(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邯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3万元
3
崔志勇(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公司负责人兼邯郸中心支公司银保部负责人)
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3万元
4
冯晓坤(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个险部负责人)
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3万元
5
论文琦(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行为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3万元
6
索钦修(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市区本部负责人)
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行为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3万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