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一期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更为完善的基金体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母基金拟联合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子基金。为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产业子基金组建,现公开遴选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遴选工作规则、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二)依法依规原则。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三)遵循市场规律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经开区母基金基本情况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一期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规模10亿元,由江苏悦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母基金原则上通过设立产业子基金、合作组建基金等方式运作,围绕国家、省、市、区重大战略开展投资,重点关注汽车、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以及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新质生产力项目。
三、拟设产业子基金要求
(一)基金注册地
产业子基金原则设立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基金规模和投资方向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科技产业基金,基金规模2.5亿元,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现代服务、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相关产业投资。
母基金对产业子基金中认缴出资不超过产业子基金规模的30%,产业子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不低于产业子基金规模的1%或不低于500万元,产业子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不低于产业子基金规模的20%。
(三)存续期限
产业子基金存续期8年,经基金合伙人大会决议,可延期1次,延长期不超过2年。
(四)投资地域
产业子基金投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资金比例不低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出资主体出资总额的1倍。资金按以下标准认定:
1.基金直接投资于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按基金对该企业的投资金额认定;
2.基金投资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外企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在基金存续期内不迁出,按基金对该企业的投资金额认定;
3.基金投资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外企业,该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形式,将重要生产基地或研发基地落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按生产基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研发基地投资总额的100%认定,单个项目认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应返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资金的50%;
4.对于基金未投资但招引落地的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认定,单个项目认定金额最高不超过应返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资金的30%;此类项目认定的返投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应返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资金的60%;
5.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资比例
产业子基金对单一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产业子基金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且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的最大股东。
(六)投资决策
产业子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其投资事务的内部决策机构。投决会由母基金管理机构、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社会资本方构成,认缴份额超过产业子基金规模25%的拥有一票否决权。投决会由产业子基金管理人召集,需由全体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提请投决会审议的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形成决议。
(七)管理费
1.投资期:管理费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年;
2.退出期:管理费不超过未退出原始投资本金的1.5%/年;
3.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4.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投资期满,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做减资处理,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八)门槛收益与业绩报酬
门槛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盐城市属和市属区管企业企业平均融资成本与基金管理费比例的总和。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
(九)负面清单
产业子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将基金投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10.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十)管理运作要求
1.产业子基金应当选择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托管机构由公开遴选产生,经产业子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托管银行应当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认定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之一;
2.母基金管理机构每年度对产业子基金进行考核评价。产业子基金每年实际计提管理费金额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80%,剩余的20%中,每年应计提金额的10%与当年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当年考核评价等级为差的不予计提;另外10%在基金清算时一次性计提,基金清算时未完全收回本金的不予计提。具体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由母基金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3.母基金管理机构对产业子基金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四、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申报要求
(一)管理机构要求
遴选管理机构相关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条件:
1.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2.原则上应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头部机构或细分行业领域头部机构(近三年曾在相关榜单中列入早期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国资投资机构、细分行业领域前50强,相关榜单由母基金负责解释和动态管理);
3.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4.对采用有限合伙制的产业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或不低于500万元;
5.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投资业绩。机构原则上有5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元;管理规模是指基金管理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累计管理的基金实缴规模;成功投资案例是指投资项目的股权退出80%以上且退出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机构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7.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8.管理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9.积极吸引央企、产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央企、产业龙头、大型金融机构旗下全资、控股且实际控制的管理机构参与遴选,且该央企、产业龙头或大型金融机构在本产业子基金中出资不低于25%的,重点考量可为我省引进的资金和产业资源,可适当放宽上述第2、5条要求。
10.管理机构在我市已管理基金,最近三年内绩效评价结果有差档的,不得确定为本次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
经遴选程序确定为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后,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股权和核心管理团队、管理人员。若确需进行任何调整,应自调整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母基金管理机构书面报备。若有重大不利调整,母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利重新遴选或变更管理机构。
(二)管理团队要求
1.配备专职管理团队不低于5人,成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领域的投资经验,在申报机构工作不少于3年;
2.配备的专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委派至产业子基金的负责人及投委会成员)应全部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且至少2人在申报机构拥有与母基金相同性质基金产品“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管理经验。上述与母基金具有相同性质的基金产品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投向的股权投资基金;
3.管理机构须保证核心成员的稳定性,基金协议须对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经基金合伙人会议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
4.核心成员的历史业绩确保真实可核查,核心成员应在相关基金曾担任关键人士或投决会成员或委派代表,或在申报机构及相关基金的管理人中担任负责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产业子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核心成员不得募集和管理投资领域、投资地域、投资阶段均相同的其他基金;
6.管理团队须在产业子基金中建立风险利益绑定机制。
五、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包括:
(一)发布公告;
(二)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尽职调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初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四)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并由纪委参与监督;
(五)决策流程。母基金管理机构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六)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申报方式
(一)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相关用印、格式、封面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江苏悦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3幢1116室)。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ydsmjjzx@yuedazb.com,联系电话:15261983588。
七、其他事宜
(一)江苏悦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本公告及附件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并保留根据子基金监管要求和设立进度调整本次遴选安排及程序的权利。
(二)本遴选公告为要约邀请,不构成对任何申报机构的合作要约或承诺。最终合作以正式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一期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及说明
来源:悦达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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