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烟台市职工在毓璜顶医院看病,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烟台市职工医保门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参保人在年度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累计计算。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毓璜顶医院属于三级医院,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咨询:我上个月在医院看的门诊,当时不知道职工普通门诊可以报销,现在还可以进行报销吗?
答复:可以,您可携带发票及病历资料,到您产生费用的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审核后上传结算。
咨询:听说不孕不育也纳入医保报销了,想问一下不孕不育医保报销还需要申请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2024年4月1日起,我市将参保人员在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参照我市乙类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参保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元。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5000元。我市乙类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300元,医保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按80%比例报销。目前,烟台市只有烟台山医院、毓璜顶医院属于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本地确诊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备案;异地确诊的,可携带备案所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咨询:烟台市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药店复诊购药,是按照什么比例进行报销?
答复: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起付标准为200元,在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一个年度内,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合并计算。
咨询:我是糖尿病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定点医院拿糖尿病药可以按门诊慢特病报销,那我看其他病还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吗?
答复:可以。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期间,非门诊慢特病保障的合规门诊费用,可以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
咨询:新生儿凭医学证明参保登记如何办理?
答复:新生儿监护人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生育定点医院医保窗口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未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可在办理户籍登记后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党群服务中心(或人社所)或区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凭户籍信息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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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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