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男子陈某与女子武某订婚,但未按约定的时间给女方送36万元彩礼,武某催促陈某尽快送彩礼。
陈某告知武某自己与家人发生争执后离家,并表示出自杀的想法,武某安抚其情绪进行劝阻,但最终未能阻止陈某轻生溺水死亡。
事发后陈某父母将武某及其父亲起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
法院认为,虽武某当天催促陈某尽快送彩礼,但该催促行为并未达到逼迫的程度,且陈某表达轻生念头后武某进行了劝阻和通知,不存在过错。
36万元彩礼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其行为本身并不存在过错,与陈某的死亡结果亦不存在直接关联性。武某父女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当承担责任。
武某自愿补偿原告2万元,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院判决:武某补偿原告2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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