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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拟推荐省民族团结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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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推荐评选条件,严格遵循推荐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省分配给大理州名额数,通过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推荐出5个先进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经省功勋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初审通过后,大理州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结果均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现将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拟推荐的5个先进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匿名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电话(传真):0872-2319906

邮编:671000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216室

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拟推荐名单(5个)

1.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大理州民族宗教委始终扛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治责任,谋划推动环洱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圈建设,抓实示范区建设责任制、创建工作“三年行动”和示范区建设五年一规划、一月一细化、一县一特色工作措施,创新实施“五个百”细胞工程、互嵌式社区建设“六微”工作法、宣传教育“七个一批”模式、提档升级八项措施、共创联建九个“协作圈(带)”、旅游促“三交”十项行动,系统培树了“苍洱处处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

2.中共弥渡县寅街镇委员会

中共寅街镇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重要指示,围绕意识“向心”、治理“连心”、实践“同心”、成果“齐心”的“四心”工作法及“N+1”创建模式,将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入组织建设、基层治理、典型培育与产业发展全过程,有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富有寅街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实践成效显著。

3.大理市大理镇银苍社区居民委员会

银苍社区以“四心”工作法着力构建互嵌式社区,深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旅资源,建民俗展馆、融非遗元素,带动各族群众就业增收,探索旅游促“三交”模式;搭议事与智慧平台,强化双向服务,让流动人口“融得进、有归属”;联学校、博物馆等多方主体,建“一园三廊一平台”,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融入各族群众心灵深处。社区先后获“全国科普示范社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等荣誉,成为大理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标杆。

4.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剑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党建为引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队伍建设,创新组建“火焰蓝+石榴籽”宣传队,开展消防安全与民族政策宣讲,将安全服务与暖心关怀送到各族群众身边。深入践行“人民消防为人民”的承诺,传递各民族守望相助的温暖。依托消防站开放日、消防宣传“进百村”等活动,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推动消防安全与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同频共振,以忠诚守护一方平安,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5.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日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日昇街社区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在为民服务、化解矛盾、风险隐患防范等方面不断健全完善社区各项工作机制,细化社区服务管理网格,推行精准服务、精确管理,关爱弱势群体,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增强社区凝聚力。改善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美化人居环境,打造月华街、日昇街两条绿美街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2025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拟推荐名单(11名)

1.孙培正,男,壮族,1977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大理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三级调研员。孙培正同志长期从事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工作点滴,聚焦难题推政策,心系各族群众,坚守“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以“讲政治、听党话”的忠诚底色、“顶在前面、干在难处”的担当精神、“久久为功、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用实际行动在统战民宗战线深耕细作,帮助各族群众增收致富,积极搭建各类交往交流交融平台,成为各族群众心中的“贴心人”、民族团结的“守护者”。

2.管薰,女,白族,1994年11月生,洱源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管薰长期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始终践行“中华文化润司法,司法为民促和谐”理念,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化诉”工作方式,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普法宣传、调解和审判各个环节,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中讲述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智慧解释法律,力求将法律适用与民族习惯相结合,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在每一次的普法宣传和纠纷化解中深化延续,以文化认同凝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力量。

3.马加芹,女,回族,1991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巍山县永建镇永和村委会东莲花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马加芹同志党性原则强,综合素质好,讲政治、守规矩,甘于奉献,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她热衷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耕讲解十余年,以本土文化为媒,讲好巍山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出了突出贡献。作为党支部书记,走村串户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筑牢思想根基,她带头让出自家田地,推动文旅项目落地,创新模式带动600余人就业。她以真心促团结,主动帮扶各族邻里,用行动践行共同体理念。

4.杨胜璠,男,汉族,1975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宾川县柳家湾华侨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胜璠作为柳家湾华侨社区的“领头羊”,积极探索社会治理网格化多网合一,完善为侨法律服务站、“检侨之家”法律服务站等,扎实推进“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双融合双推进,设立“侨胞之家”,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切身感悟对比归国前后和侨场改制前后的变化,建成“一馆一场一池一塘一园一小区一中心一基地”环柳家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集群矩阵,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广大归侨侨眷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5.罗开春,男,彝族,1964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云南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涧管护局蛇腰箐管护站工作人员。罗开春同志接过父辈接力棒,36年坚守云南无量山自然保护区南涧段护林岗位,创新“以点成线,串线成面”护林网格,管护8000多亩核心林区,为西黑冠长臂猿数量回升创造良好环境,以生态守护践行初心,作为“山长制”样本推广。通过宣讲普及生态理念,带动周边发展生态旅游,助力民族村寨产业转型、群众增收,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四个与共”意识,凝聚“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合力,是民族团结与生态保护的践行者,获“桃花源护林员奖”“全国最美家庭”等荣誉。

6.王汝学,男,汉族,1959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祥云县刘厂镇王家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汝学同志扎根基层20余年,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社会治理全过程,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构建起“党组织引领、党员示范、群众参与、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深融入乡村发展之中,团结带领各族群众种植经济作物,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形成了“支部建在网格上、服务送到家门口”的治理格局。在王汝学的带领下王家庄村和谐稳定,各族群众安全感更足、满意度更高,幸福感更强。

7.仁建超,男,汉族,1989年5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漾濞彝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仁建超同志是从农村基层成长起来的教育工作者,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学校的办学灵魂,系统融入教育全过程,通过思想引领、文化浸润、课程融合与特色活动,推动开设特色课程,举办文化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师生心灵深处,并以身作则关爱学生,被亲切称为“校长阿爸”;在其带领下,学校构建了校园、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

8.杨蕊,女,白族,1989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杨蕊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立足民族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特点特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用理论“明白人”、政策“执行人”、群众“贴心人”的执着与坚守,全身心投入机关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服务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高质量履职,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人大干部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

9.马永宁,男,回族,1963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永平县博南镇曲硐村退休人员。马永宁同志政治立场坚定,退而不休,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旗帜鲜明维护民族团结,群众威信高。他热心为民,常年奔波在乡间邻里,以公道正派和真诚耐心的处事风格,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500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促进了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结合当地实情,带头发展核桃产业,积极开拓销路,带领众多乡亲实现增收致富,用行动赢得群众的赞誉,为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发挥了带头作用。

10.何晓芸,女,白族,1989年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云龙县诺邓镇福堂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何晓芸同志始终扎根基层,在福堂社区易地搬迁591户2198名各民族群众互嵌融合、安居乐业中,她不仅是管理者,更是群众情感的“建筑师”和“催化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党的民族政策转化为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以“破壁”之勇,打开千家门、连起万家心,以“发展”之实,铺就共富路、凝聚共同体,以“浸润”之力,培育接班人、守护长治久安。以实干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凝聚共识,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福堂社区灿烂绽放。

11.秦玉海,男,白族,1980年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鹤庆县鹤阳初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秦玉海同志长期在山区从事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践行“教育路上不让一个贫困学子掉队”的承诺,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办学治校各环节,用“思想认同、成长守护、发展协同”的理念育人、治校,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组建18个学生社团,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团活动,鼓励各族学生广泛参与,在活动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校园绽放。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站 风花雪月号

编辑:杨润婷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销售:

(一)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未在销售场所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或者未纳入买卖合同的;

(二)新建居民住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未在买卖合同中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或者建筑隔声情况的。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居民住宅区安装共用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者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

(二)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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