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公安局部署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将积极摸排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将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相关安全监管措施,严查禁放期间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警方公布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9月17日,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韩某家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查,韩某囤购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其家中,准备在春节期间售卖。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二:
9月29日,洛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在未办理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使用非危运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三:
10月27日,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一处民房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物品储存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其家中。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等涉案人员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获得相关许可证明。任何形式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都严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洛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市当前处于烟花爆竹禁放期,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清新、文明的城市环境。
来源:洛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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