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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退税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问 Question
 我公司是一家新设立的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 Answer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9月19日在专题专栏-税路通·税收服务“一带一路”跨境问答版块发布《跨境纳税人缴费人常见问题解答》对问题“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免退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答复如下,出口销售额应应区分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分别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9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购进货物(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26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因此,你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出口销售额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6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因此,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出口销售额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6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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