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深夜,桂平市一名男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竟租车上路进行他的“无证首驾”,企图在夜深人静时蒙混过关。不料车辆刚驶出没多久,就被路面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10月19日23时许,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郁江路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驾驶员周某神情紧张,仅能提供租车合同,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经核查,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其行为构成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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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周某当晚从某租车公司租赁桂R号牌小型轿车后,自认为深夜时段没有交警检查,便心存侥幸驾车"练手"。不料车辆刚从大龙城小区驶出至郁江路,就被执勤民警查获。周某表示后悔:"本想趁着晚上没人练习一下,没想到刚开出来就被查了。"
民警对周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详细说明了无证驾驶的严重危害。
最终,桂平警方依法对周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
租车不等于免责,无证驾驶危害巨大!这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和公共安全的极端漠视。请广大驾驶员务必敬畏生命、严守交规,自觉杜绝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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