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司法局天桥岭司法所、辖区派出所启动联合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误收纠纷。
日前,周某发现自家水稻被邻地种植户李某误收,双方就损失认定产生分歧。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周某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为化解双方矛盾,辖区派出所联合天桥岭司法所组成联合调解组,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座谈、查阅土地承包合同、实地勘查田间情况等方式,精准锁定纠纷核心在于误收面积和损失数量的认定。
据了解,周某主张误收面积为2分地,损失稻谷300斤,李某则认为误收面积为1分地,愿赔偿稻谷70斤,双方诉求差距较大。调解组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土地承包合同附图及田间原有田埂为基准,现场测量确定误收面积为1.5分地。同时比对相邻未收水稻的株距、穗粒数,科学估算稻谷损失量在130斤至150斤之间,测量结果得到双方一致认可,为后续调解奠定坚实基础。
事实明确后,调解组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秋收劳作不易;另一方面明确法律责任,向李某释明误收行为的赔偿义务,向周某说明合理主张权利的边界。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李某按1.5分地损失标准,赔偿周某130斤粳米,纠纷就此化解。
此次纠纷成功化解,有效平息了纷争,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是汪清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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