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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2025年度食安员考核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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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四川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邛崃市2025年度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工作已经启动,和崃仔一起来了解考核指南吧!
01 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
02 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食品经营备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仓储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等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考核对象包括经营主体按规定配备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
03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规范性文件等食品安全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主要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履责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
04 考核方式
(一)本次考核工作通过“食安员考核微信小程序”进行操作,特殊食品经营主体采用“特殊食品抽查考核管理系统”组织考试。
(二)对于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参加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培训学习,不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有关主体应对其调整或暂停履职。
(三)本次考核不收取相关费用。
05 操作方法
1.平台入口
扫描下方“食安员考核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完成注册登录后进行操作。
2.个人用户实名认证
个人用户在参加考核前需进行实名认证,可以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在线实名验证,也可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实名验证。
3.企业信息注册绑定
企业用户在注册时,需绑定所在企业(单位)信息,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在线校验和匹配企业信息。
4.业态和岗位确定
企业用户在完成企业信息绑定后,需选择和确定所在企业的业态(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集中用餐单位、特殊食品等)。选择和确定所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5.企业人员管理
用户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注册后,可以管理本企业的其他工作人员,在“人员管理”添加企业的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从业人员等,完成添加后,分享企业二维码,其他工作人员无需进行企业注册即可扫码考试。
06 考核要求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合理安排时间有序参考。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由企业选择符合规定条件,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经企业组织培训学习后参加本次监督抽考并通过后可上岗。
(二)考核合格后,可以通过系统自行下载“四川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注:以上证书仅供参考,以平台实际生成为准。
(三)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仍然上岗的,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07 其他要求
各生产经营主体考核工作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管辖区域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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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邛崃市场监管
编辑丨季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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