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越科技(688496.SH)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11月3日,清越科技开盘即封20CM跌停,股价报20.02元/股。目前,汇洲智能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公告显示,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清越科技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今年8月份,清越科技曾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下达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裕弟、张小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披露公司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违规。2023年,公司多次将募集资金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
二是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CTP+OLED产品贸易类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7月6日,公司才对此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调减1,366.76万元。
三是关联交易未披露。根据公司2023年年报,枣庄市宏远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宏远)系公司实控人高裕弟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2023年5月至6月,公司与枣庄宏远签订了《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支付工程款363万元。该关联交易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
警示函显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的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高裕弟作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小波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清越科技主要从事 OLED 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介绍,公司以 PMOLED 技术起步,逐步形成了以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 OLED 微显示器三大业务为主的产品架构与业务格局,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医疗健康、车载工控、消费电子、穿戴显示、商超零售、近眼显示 XR(扩展现实,包含VR 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 混合现实)等领域,全球在册客户数量累计达到2万余家。
维权索赔预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清越科技688496的维权预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上市后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5年10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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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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