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稳妥有序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根据滨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滨州市后续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具体公告如下:
一、补贴申领新旧衔接
自2025年11月5日起(含当日,下同)至12月31日,滨州市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定期公开投放补贴资格。
2025年9月11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前购买新车并于10月20日24时前在“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置换更新”平台成功有效提报申请材料的,按照原办法执行。
2025年9月11日(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前购买新车但于10月20日24时前未成功有效提交申请的,以及9月12日后至12月31日前购买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申请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须先领取资格券再申报补贴。
二、补贴资格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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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格投放
投放轮次和补贴资格数量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实行总量控制、先领先得、领完即止。首轮申领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上午10时,暂定11月和12月的每月5日、15日、25日上午10时开放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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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券申领
消费者需登录“云闪付APP”,搜索“鲁换新”,进入“滨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点击“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点击“资格申领”。申领成功后,点击“我的资格”,并截图保存页面。当轮申领不成功可在下轮次继续申领,申领成功人员名单于当日在“名单公示”中进行公布。补贴资格的申领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同一姓名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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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券有效期与使用要求
资格券有效期为14个自然日(计算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为资格券成功申领当日,计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为成功有效上传补贴申请系统的日期为准),即申领成功消费者应当于14个自然日内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补贴申请材料,若有效期内未成功上传或上传资料与申请人信息不符,均做退回处理,视为丧失本轮次资格,本轮次申领不成功或丧失资格的消费者可在后续轮次继续申领。
在资格券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按照申请补贴类型,将资格券申领成功截图作为补充材料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补充材料信息”中,申领的资格券补贴类型必须与“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实际申报补贴类型一致。
未申领资格券、资格券逾期失效(无效)或类型不匹配的申请,将做退回处理。
三、特别提醒
补贴资格数量有限,参与资格申领即视为明确知晓并充分理解存在申领不成功的可能,建议充分了解活动规则,请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安排是否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格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同一申请人年内仅可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置换更新补贴。对提交无关资料恶意占用补贴资金额度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申请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滨州市本次政策调整不涉及任何代办服务,切勿相信“代抢资格”“保证享受”等虚假承诺,补贴由各申请者自行申报,由市级商务部门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领取补贴资金。本次政策调整有关问题滨州市商务局具有最终解释权,后续如有进一步调整,另行公告。
补贴申请材料、补贴标准及申领流程按照、要求执行。
统一咨询热线:0543-2227929、2229767
补贴活动问答
1.问:补贴活动调整后,购买新车和申领补贴资格有无先后顺序?
答:无先后顺序。可以先购买新车再申领资格,也可以申领资格后再购买新车,但均需获得补贴资格后才能申请补贴。此次调整,补贴范围及标准、补贴申报流程等方面无变化,主要是增加了“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要求。
2.问:补贴活动调整后,我市哪些人不能领取补贴资格?
答:符合以旧换新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在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已享受过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不能再领取同类型补贴的资格,比如:已享受过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不能再领取2025年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但可以领取汽车置换补贴资格(本年度最多可享受1次);已享受过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不能再领取2025年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格,但可以领取汽车报废补贴资格(本年度最多可享受1次)。已领取资格但还没有使用的消费者,在补贴资格有效期内不能再次领取资格。
3.问:补贴活动调整后,我市哪些人可以参加领取补贴资格?
答:2025年9月11日(含当日,下同,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前购买新车但于10月20日24时前未成功有效提交申请的消费者;2025年9月12日后至12月31日前购买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申请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当前尚未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也可以先参与领取资格券,但成功领取到资格券后需在本次公告要求的有效期内(14个自然日内)有效完成申请提交。
4.问:申领补贴资格时,需要用到哪些资料进行实名认证?
答: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并填写本人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补贴资格的申请人与补贴实际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
5.问:成功申领到了补贴资格,但是超过14个自然日没使用逾期失效了,能否再次申领补贴资格?
答:可以再次参与。补贴资格名额数量有限,领取后须在有效期内(自投放日首日起14个自然日内)通过“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清晰、完整、准确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包括“我的资格”截图等,逾期的补贴资格将失效。补贴资格逾期失效的申请人,可以参加下一轮的补贴资格申领,但存在再次抢取时申领不到的可能性,建议消费者充分了解补贴调整内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参与活动,同类型补贴资格最多领取2次,2次均未使用的,不能再次领取。
6.问:新车发票在2025年9月12日至12月31日之间取得,能申领补贴吗?
答:可以,这种情况需要“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时间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7.问:2025年9月11日以前购买新车并开具发票,并于10月20日24时前在小程序提报了申请材料,为什么提交以后一直没有审核结果?
答:新车是2025年9月11日前购买(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于10月20日24时前已经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报废补贴类型)或“山东省置换更新”平台(置换补贴类型)已提供有效提报申请材料,滨州市商务局将按照提交顺序依次审核办理,请消费者耐心等待并及时关注进度结果,如退回需补正,请及时修改提交避免错失领取时间。
8.问:调整后的补贴活动会执行到什么时候?
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原则上补贴资格11月和12月的每月5日、15日、25日各投放一轮(共6轮),实行总量控制,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9.问:在活动中还有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吗?
答:温馨提醒各位消费者,资格券数量有限,实名认证领取的补贴资格仅供本人使用,无法转让,重复领取无效,建议提前充分了解活动规则,请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安排是否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滨州市本次政策调整不涉及任何代办服务,切勿相信“代抢资格”“保证享受”等虚假承诺,补贴由各申请者自行网上申报,由市级商务部门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领取补贴资金。本次政策调整有关问题滨州市商务局具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滨州商务
编辑:隆卫
审核:管林忠
终审:韩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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