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西焦煤与赫美集团先后发布公告,证实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因在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两家公司均紧急澄清,强调该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据了解,李玉敏作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同时担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处罚溯源:太原重工财务造假案
这起独立董事处罚事件源于太原重工持续多年的财务数据不实。
根据调查,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相关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成本和财务费用等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4年、2016年存在多计收入问题,分别虚增收入达7.57亿元、7.52亿元,其余年度为不同程度的少计收入。
太原重工因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自11月4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并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作为太原重工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玉敏被认定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应有关注,保证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山西证监局指出,李玉敏是太原重工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据此,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李玉敏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据了解,因太原重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时任十余名高管拟被合计处以罚金169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波及企业:急切割与业绩底色
李玉敏目前担任独立董事的三家上市公司中,山西焦煤和赫美集团已迅速发布公告回应此事。
山西焦煤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赫美集团也发布了类似声明,称“李玉敏自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在李玉敏担任山西焦煤独立董事前的候选人简历中,并未披露其曾在太原重工担任独立董事的信息。
两家的经营情况呈现冷暖不一的情况。山西焦煤业绩持续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75亿元,同比下降17.88%;归母净利润14.34亿元,同比下降49.62%。
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91.22亿元,同比下降20.84%;归母净利润4.20亿元,同比下降52.24%。
山西焦煤此前在接受调研时表示,公司共有17座煤矿,上半年临汾地区的整合煤矿出现亏损,母公司所属的煤矿利润同比下降。
相比之下,赫美集团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亮眼,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6亿元,同比增长190.21%;归母净利润5174.87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不过,赫美集团扣非净利润仍亏损3157.3万元,虽然较上年同期亏损有所收窄。
截至10月31日收盘,山西焦煤报7.32元/股,总市值约415.56亿元,今年以来公司股价累计下跌约7%。赫美集团则报收3.48元/股,总市值45.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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