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彩礼为何成为婚姻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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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想一想,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美好的,那么无疑是一段美好的婚姻带来的甜蜜生活。但对于男女来说,要想获得一段美好的婚姻,犹如西天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恐怕也难修成正果。因为对大多数男女来说,都希望自己能够找到一个陪自己幸福走人生的另一半,然而现实中,多数的婚姻都是不尽人意,正应了托尔斯泰那一句话:“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幸”!
自中国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权运动之后,女性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而男性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低下,为此,许多女性大呼时代变了,女性要撑起半边天了。事实上,并非如此,男女平等只能建立在口号上,因为男女性别的不同,在很多事情也会存在不一样的作用,如发生战争,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男人先上,这个时候,许多“仙女”是否也喊着男女平等呢?
现今中国许多女性,普遍患有“仙女症”,一个自身很普通的女人,但对另一半的要求是非“高富帅”不嫁,结果一来二去,便把自己剩下当“剩女”了。
我曾经遇见过这样一位“仙女”,自身长相平平,但要求男一定是“高富帅”,按她自己的话来讲,一定要优质男才能配得上自己。然而她忽略了关键的一点,“高富帅”的男人与“美女”一样,都是社会的稀缺物种,物以稀为贵,一个“高富帅”的男人又岂能在等待一个平凡的“老剩女”呢?因此,许多剩女到最后只能“望男兴叹”,长叹一声:“世上无好男人”。
近日,网络上发生这样一个悲剧的事件:男子陈某与女子武某订婚,但未按约定的时间给女方送36万元彩礼。武某催促陈某尽快送彩礼,陈某告知武某其与家人发生争执后离家,并表示出自杀的想法,武某安抚其情绪进行劝阻,但最终未能阻止陈某轻生溺水死亡。
事发后,陈某父母将武某及其父亲起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10月15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武某及其父亲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因武某自愿补偿2万元,法院判决武某补偿陈某父母2万元。
对36万彩礼来说,对家庭条件好的来讲,不值得一提,但对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成为婚姻的“拦路虎”,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对大多数农村男孩来说,连彩礼都付不起,更何况是结婚生子呢?因此,中国的生育率出现断崖式的下降,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而对于事件中男孩因彩礼问题与家人发生争执轻生,许多人为男孩鸣不平,事实上,从个人角度来看,该男孩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在一棵树上吊死了,死不值得;但我们要知道,如果爱情只是两情相悦,无彩礼为前提,那么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而事件的起因也是因为“天价彩礼”造成的悲剧,而纵观现实,彩礼成为婚姻的“催命符”现象是值得我们去关注的。要知道婚姻的美好生活是需要两个人来共同经营,如果女方只是把“彩礼”视为爱情的保障,那么无疑便成为了一桩买卖!
可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婚姻成为金钱的附属品早已见怪,但如果一个社会在婚姻的市场,依然以“彩礼”来衡量婚姻的忠诚度,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可悲!
可能在对待“彩礼”问题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番见解,但现实中“彩礼”成为婚姻的“催命符”不应该出现在我们这个时代,或许女权运动让中国的女性社会地位提高了,但同时也出现很多不良的社会现象,若我们只是一昧的讲男妇平等,女权主义,而忽视社会的平衡,忽视男女之间的权衡利弊,那么“天价彩礼”成为婚姻的“催命符”恐怕是很难去掉,永远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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