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狗,所以我比你善良。”这种想法,和“我吃素,所以我比你高级”,一样可笑。
hi,我是润可。
“狗仗人势”,从来不是狗的问题。
当一条狗频频伤人,问题往往出在狗主身上。恶犬伤人是兽性使然,而恶犬主人的放纵和撑腰,则是人权的失守。
近日,曝出一起“狗咬人”引发的命案:
今年初,山西申某的儿子被邻居郭某的狗咬伤,怒急之下,他将那条狗摔死。这一摔,让本无恩怨的两家结下了“血海深仇”:申家要求赔偿医药费,郭家反咬一口,要申家赔狗。
双方僵持不下,申妻联系JC叔叔求助,儿子也在派出所等待调解。然而一直等到晚上,郭某一家都未出席,反而纠集人手、气势汹汹地上门“讨说法”。
![]()
据申某女儿回忆,对方上来就砸玻璃、踹大门,随后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郭某赶到后,争吵再度升级,从言语冲突演变为肢体冲突。申某寡不敌众,情绪失控,顺手抓起窗台上的刀乱刺,致多人受伤,郭某伤势最重,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从郭家上门打砸到命案发生,不过半小时。而在这半小时里,申某女儿、妻子先后五次联系JC叔叔。但遗憾的是,JC叔叔没来得及阻止悲剧的发生。
![]()
于是,舆论哗然:狗活该,还是人无罪?
绝大多数人认为,申某属于正当防卫。
理由也很简单:
狗咬人,郭家有错在先。
申某选择报警调解,而郭某一家却并不配合,选择了“暴力上门私了”。
郭家带人上申家砸玻璃、踹开大门已经错上加错。
若申某女儿所说属实,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面对一群怒气冲冲的踹门闹事者,在被围殴之下顺手反击;这在常理与人性上,都难说是“蓄意杀人”,更像是自保本能。
当然,我国法律一贯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像某些国家那样动辄以暴制暴:只要恶邻敢带人踹门闯入家,那就一梭子全撩到。
因此,唯有官方还原案件真相,才能给出公正的判决。
事实上,这原本是一件简单的事。
狗咬人,狗主理应道歉、赔偿。申某儿子被咬,情绪激动下摔死狗,也是人之常情。
更何况,根据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
碰到狗主遛狗不拴绳,大家可以直接报警;如果狗伤人,狗主将被拘留或罚款。
说到底,郭家有错在先。若能讲理、守法、冷静协商,一条狗的命,也不至于再搭上一条人命。
可偏偏,郭家拿“狗”当面子,把讲理变成斗狠,最终让一场本可善了的纠纷,变成两家覆水难收的悲剧。
文明养狗,不是口号,而是底线。
如今,一些极端“爱狗人士”,把狗当成儿女、兄弟、家人,甚至凌驾于人之上。
他们把“爱狗”当成炫耀的资本,好像爱狗就等于大善人。只要有人质疑,他们立刻道德绑架:“你们不爱动物,没有爱心!”
于是,他们放纵、娇惯。而狗仗人势,屡屡酿成“狗伤人”的惨剧。
![]()
爱狗没错,但不能因此失了人性。狗咬人,狗主理应负责;人害狗,也有法可依。问题不在“爱狗”,而在“失衡”。
真正爱狗的人,不会纵容,也不会道德绑架。他们会文明养狗,默默救助,不打扰他人。那才叫“爱”,不是拿狗当挡箭牌。
人权大于狗权,这不该成为争论,而该成为共识。
狗是财产,不是人。合法合理的文明养狗还有人害它,依法索赔;若人被咬伤,同样依法追责。
不能因为你把狗当做“家人”,就赋予它人权,甚至狗伤人后被摔死,就闹着“杀人偿命”。否则,鸡鸭鱼牛猪,也该全体申冤——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尊重每一种价值观,但别用“爱狗”伤人。你爱狗,是你的权利;别人不爱,也不该被指责。咬人的狗,也许只是本能;而纵狗伤人、失控发疯的,却是人。
郭某的死,不是狗惹的祸,也不是刀太快——而是那颗失控、逞狠、不肯让步的人心。
(全文完,感谢您的阅读,创作不易,喜欢“关注+点个赞”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