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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母亲改嫁,二叔把我留下,二婶不同意,堂弟:多个儿子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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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婶晚年总念叨,说这辈子最对不住的人是我,最享福的事,也是享了我的福。

她说这话时,总会看着窗外那棵我小时候种下的石榴树。四十年的风雨,那棵树从一根细弱的苗,长成了能为整个院子遮阴的参天大树。就像我,从一个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的瘦弱男孩,长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

每当这时,我都会笑着摇摇头,说:“二婶,没有您和二叔,我连棵草都长不成。”

可记忆的潮水总会没过脚踝,带着凉意,将我拉回1982年那个下着小雨的秋天。

那一年,我八岁,母亲改嫁了。

第1章 新家

母亲走的那天,天灰蒙蒙的,像一块浸了水的脏抹布。她给我换上了一件新做的蓝布褂子,针脚密密麻麻,有点扎人。她没哭,只是反复摩挲着我的头,嘴里念叨着:“小默,跟着你二叔,要听话,要懂事。”

我攥着她的衣角,点了点头。我以为她只是去镇上赶集,晚上就会回来。

可她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上了一辆拖拉机,拖拉机“突突突”地冒着黑烟,越走越远,最后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村口泥泞路的尽头。我一直站在雨里,直到二叔陈建国的大手落在我的肩膀上,温暖而粗糙。

“走,小默,跟二叔回家。”

二叔家离我家不远,就隔着两块菜地。他牵着我的手,我提着一个装着两件旧衣服的小包袱,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在湿滑的田埂上。雨丝斜斜地打在脸上,冰凉。我没回头看那个已经空了的家,我怕一看,眼泪就掉下来了。

二叔家的门是虚掩着的。一推开,一股混合着饭菜香和煤烟味的热气扑面而来,让我冻得发僵的身体打了个哆嗦。

“回来了?”二婶王秀莲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尖锐。她端着一盘炒白菜走出来,看到我,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像是挂在嘴角的笑意忘了收回去。

“秀莲,这是小默,以后就跟咱们一起过了。”二叔搓着手,语气里带着点讨好。

二婶把菜盘子重重地放在八仙桌上,发出“哐当”一声响。她没看我,只是盯着二叔,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建国,你真想好了?咱家啥条件你不知道?多张嘴吃饭,你当是多双筷子那么简单?”

“哥就留下这一个根儿,我能不管吗?”二叔的声音沉了下去,“我答应过哥,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小默。”

“你答应,你答应!你拿啥答应?就凭你那点死工资?还是地里那几颗粮食?”二婶的嗓门高了起来,但又很快压了下去,显然是不想让邻居听见。

屋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变得又冷又硬。我站在门口,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那个小小的包袱仿佛有千斤重。我觉得自己像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多余,碍眼。

就在这时,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从里屋跑了出来,他比我矮半个头,是我的堂弟陈兵。他好奇地打量着我,然后一把拉住我的手,冲着他妈嚷嚷:“妈,你干啥呢!多个哥哥不好吗?以后就有人陪我玩了!”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声音清脆响亮:“多个儿子,不也挺好吗?”

这句话像一颗小石子,投进了冰封的湖面。二婶愣住了,看着自己天真烂漫的儿子,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解下身上的围裙,转身进了里屋。

二叔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他把我拉到桌边,给我盛了一碗冒着热气的白米饭,又夹了一大筷子白菜堆在上面。

“快吃,小默,饿坏了吧。以后这就是你家。”

我捧着那碗饭,米饭的香气混着泪水的咸味,一起咽进了肚子里。我知道,从这一天起,我的人生要换一种活法了。

那天晚上,我睡在二叔家的小偏房里。那原本是个堆杂物的储藏室,二叔花了一下午收拾了出来,给我搭了一张木板床。床板很硬,被子虽然是旧的,但晒过了,有阳光的味道。

我躺在床上,能清晰地听到隔壁主屋里二叔和二婶压低了声音的争吵。

“……日子本来就紧巴,你再弄个孩子回来……”

“……我哥就这么一个独苗……”

“……陈兵怎么办?以后吃的穿的,哪样不得从他嘴里省?”

“……我多去拉几趟板车,累不死!”

“……你说的轻巧!”

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沉默。我把头埋进被子里,紧紧地咬着嘴唇,不敢哭出声。我知道,二婶说的都是实话。82年的农村,谁家都不富裕,二叔在镇上的砖窑厂上班,一个月几十块钱工资,要养活一家三口,本来就捉襟见肘。

现在,又多了我。

我成了这个家的负担。这个认知像一块冰,贴在我的心口上,凉得我彻夜难眠。

后半夜,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我吓得一动不动,屏住了呼吸。

一个人影蹑手蹑脚地走到我床边,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我看到是二叔。他俯下身,轻轻地帮我把滑下去的被子拉上来,掖了掖被角。他的动作很笨拙,但很轻柔。

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旱烟味和汗味,那是父亲在世时我最熟悉的味道。

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顺着眼角滑进了枕头里。

在黑暗中,我暗暗对自己说,陈默,你一定要听话,要懂事,要少给二叔二婶添麻烦。

因为,你已经没有别的家可以回了。

第2章 碗里的肉

在这个新家里,堂弟陈兵是我童年里唯一的光。

他像个小炮仗,整天精力旺盛地跟在我身后,“哥哥,哥哥”地叫个不停。他把他的弹珠、铁环、小人书全都分给我一半,还教我怎么爬树掏鸟窝,怎么在小河沟里摸鱼。有了他,我寄人篱下的日子才不至于那么灰暗。

二叔待我视如己出。他总是沉默寡言,但对我的好都体现在行动上。每次从镇上回来,兜里揣着的糖果,总是先塞给我一颗,再给陈兵一颗。家里的活儿,他也从不让我沾手,总说:“小默只管好好读书,以后考上大学,给你爸争口气。”

唯有二婶王秀莲,她对我的态度像院子里那口老井里的水,不冷,但也绝不热。

她从不打骂我,也保证我饿不着、冻不着,可那种疏离和戒备,像一根细细的刺,总是在不经意间扎得我生疼。

吃饭的时候,这种感觉最明显。

我们家的饭桌上,肉是稀罕物。通常一个星期才能吃上一回,多半是二婶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巴掌大的一块五花肉,切成薄片,和土豆或者白菜一起炖。

每次炖肉,二婶掌勺。她会先给二叔碗里盛上满满一勺,然后给陈兵碗里也堆成小山,最后轮到我,勺子总会很“巧合”地在锅边上磕一下,抖掉一半,只剩下几片零星的肉片和满碗的土豆。

第一次的时候,我以为是偶然。

第二次、第三次,我便明白了。

陈兵总是大大咧咧地吃着,吃得满嘴是油。他有时会发现我碗里的“惨状”,便会用他油乎乎的筷子夹起一块最大的肉放到我碗里:“哥,你吃这个,这个肥!”

每当这时,二婶的筷子就会“啪”地一声敲在陈兵的手上,嘴里嗔怪道:“吃你自己的!你哥不爱吃肥的!”

陈兵委屈地缩回手,嘟囔着:“我哥咋不爱吃了?上次他还说香呢!”

“小孩子家懂什么!”二婶瞪他一眼,然后用眼角的余光瞥我一下。

我赶紧低下头,扒拉着碗里的米饭,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我把那几片可怜的肉片小心翼翼地埋在米饭底下,想留到最后再吃。

二叔看在眼里,但他不善言辞,只是默默地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我一半,沉声说:“小默正在长身体,多吃点。”

“你给他了,你吃啥?明天还要去砖窑厂出大力!”二婶立刻反驳。

“我吃菜就行。”二叔闷声回答,不再说话。

饭桌上的气氛瞬间又变得尴尬起来。我碗里那几块来自二叔的肉,仿佛有千斤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我觉得自己像个小偷,偷走了本该属于这个家的一份温暖和安宁。

从那以后,再吃肉的时候,我总是主动说:“二婶,我不想吃肉,给我多盛点土豆就行。”

二婶的脸色会稍微缓和一些,嘴上说着“这孩子,真懂事”,手里的勺子却丝毫没有犹豫,真的给我盛了满满一勺土豆。

只有陈兵会急得嚷嚷:“哥,肉多好吃啊!你为啥不吃?”

我只能对他笑笑,说:“哥哥牙疼,嚼不动。”

这样的谎言,我说了很多年。以至于后来,我真的对肥肉提不起任何兴趣。

除了吃饭,穿衣服也是一道坎。

陈兵的衣服总是新的,颜色鲜亮。而我身上的,大多是二叔的旧衣服改的,或者是亲戚家孩子穿剩下的。二婶的手很巧,她会把那些不合身的衣服拆了,重新裁剪缝合,让它们勉强能穿在我身上。

可孩子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学校里,总有调皮的同学指着我身上的衣服笑话我:“陈默,你又穿补丁裤子啦!”“你看他的袖子,一长一短!”

我涨红了脸,却无力反驳。放学后,我不敢直接回家,而是跑到村后的小河边,用泥巴把裤子上的新补丁蹭脏,让它看起来旧一些,不那么显眼。

有一次冬天,天气特别冷,滴水成冰。我脚上的棉鞋破了个洞,走起路来,寒风一个劲儿地往里灌。我的脚冻得像胡萝卜,又红又肿,长满了冻疮,晚上痒得睡不着觉。

二叔发现了,硬拉着我去镇上的供销社。他摸遍了全身的口袋,凑够了钱,给我买了一双崭新的黑色棉鞋。那鞋子又厚又暖,踩在地上软绵绵的,像踩在云朵上。

我抱着新鞋,高兴得一晚上没睡着。

可第二天早上,我准备穿新鞋去上学时,二婶拦住了我。

她把陈兵脚上那双半旧的棉鞋脱下来,递给我说:“小默,你先穿小兵这双,他脚长得快,这双新的给他穿,不然明年就小了,浪费了。”

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我看着那双崭新的棉鞋被穿在了陈兵的脚上,而我,只能套上他那双已经有些变形的旧鞋。鞋子有点挤脚,但我什么也没说。

二叔在一旁抽着旱烟,烟雾缭绕,看不清他的表情。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一言不发地扛起锄头下地了。

那一刻,我清楚地意识到,在这个家里,我永远是排在第二位的。所有的好东西,都要先紧着陈兵来。我不能有任何怨言,因为我吃的是他们家的饭,住的是他们家的房。

我没有资格去要求什么。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更加努力地学习,更加拼命地干活。放学后,我把家里喂猪、砍柴、挑水的活儿都包了。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偿还我欠下的这份情,也希望二婶能看到我的价值,能对我好一点点。

哪怕,只有一点点。

第3章 暖水瓶的风波

日子就在这种小心翼翼的平静中,一天天滑过。我上了初中,个子蹿得很快,成了个半大小子。学习成绩在学校里一直名列前茅,这是二叔最骄傲的事,也是我在这个家里唯一能挺直腰杆的资本。

二婶对我的态度,也似乎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处处防备,虽然依旧不亲近,但至少不会再因为一碗肉、一件衣服而给我脸色看。家里的气氛,缓和了不少。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那只暖水瓶的出现,打破了所有的平静。

那是一个冬天,二叔厂里效益好,发了三十块钱奖金。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二叔高兴坏了,破天荒地带着我们全家去镇上逛了一圈。

在百货商店里,二婶的目光被一个印着大红牡丹花的暖水瓶吸引住了。那个暖水瓶外壳是铁皮的,亮闪闪的,瓶身上的牡丹花开得又大又艳,特别喜庆。

“建国,你看这个,多好看。”二婶摸着暖水瓶,眼睛里放着光。

我们家里的暖水瓶是竹子外壳的,用了好多年,瓶胆换了好几次,外壳已经开裂,用铁丝缠了好几圈,丑陋不堪,而且保温效果很差,头天晚上的开水,第二天早上就凉透了。

二叔看了看价格,五块钱,他犹豫了一下。这五块钱,够我们家半个月的菜钱了。

“妈,买吧买吧!我们家也该换个新的了!”陈兵在一旁起哄。

二婶看了看二叔,又看了看我和陈兵。最终,二叔一咬牙,说:“买!秀莲你辛苦了这么多年,就没添置过一件像样的东西。”

二婶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那个牡丹暖水瓶,成了我们家最贵重、最气派的摆设。它被二婶放在堂屋最显眼的位置,每天都擦得锃亮。每次往里面灌开水,二婶都小心翼翼,生怕磕着碰着。她还立下规矩,只有她和二叔能碰这个暖水瓶,我和陈兵都不许动。

可意外还是发生了。

那天下午,二叔二婶都下地了,陈兵去同学家玩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写到一半,我觉得口渴,想倒点水喝。

我看到牡丹暖水瓶就放在桌子边上,满满的一壶开水,壶嘴还冒着热气。我鬼使神差地想,就倒一杯,应该没关系吧。

我踮起脚,小心地抓住暖水瓶的把手,想把它提起来。可我高估了自己的力气,那满满一壶水比我想象的要重得多。我的手一滑,暖水瓶失去了平衡,直直地朝着地上摔了下去!

“砰——”

一声巨响,像是炸雷在耳边响起。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漂亮的暖水瓶在地上摔得粉碎,红色的铁皮外壳瘪了一大块,牡丹花变得扭曲,热水和玻璃内胆的碎片溅了一地。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完了。

我闯下了滔天大祸。

恐惧像一只冰冷的手,紧紧地攥住了我的心脏。我站在一地狼藉中间,浑身发抖,不知道该怎么办。跑?我能跑到哪里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二叔二婶扛着锄头回来了。当二婶看到地上的碎片时,她整个人都呆住了。

足足过了十几秒,她才反应过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我的暖水瓶!”

她冲过来,看着满地的碎片,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那不是一个暖水瓶,那是她对美好生活的一点点向往,是这个贫瘠家庭里唯一的亮色。现在,全被我毁了。

“是谁?是谁干的!”她抬起头,眼睛通红,像一头被激怒的母狮,目光死死地锁定在我身上。

我吓得嘴唇发白,哆哆嗦嗦地说:“二婶……是……是我……我不小心的……”

“你!”二婶一个箭步冲上来,扬手就要打我。

二叔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秀莲,你干什么!孩子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五块钱!你知不知道五块钱要我掰成多少瓣花!他就是个丧门星!自从他来了我们家,就没一件好事!”二婶挣扎着,声音因为愤怒和心疼而变得嘶哑。

“丧门星”这三个字,像三根烧红的钢针,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里。我所有的委屈、隐忍和努力,在这一刻被击得粉碎。原来,在她心里,我一直是这个家的灾星。

“王秀莲!你给我闭嘴!”二叔也怒了,他的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你怎么能这么说孩子!暖水瓶碎了,我再去买一个!你要是再这么胡说八道,这日子就别过了!”

“不过就不过!”二婶也豁出去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陈建国,你没良心!我给你生儿子,给你操持这个家,到头来,我还不如你那个死人哥的儿子!你为了他,要跟我不过了!好啊,你今天就把我们娘俩赶出去,你跟他过去吧!”

这是他们第一次当着我的面,吵得这么凶。

整个院子都充斥着二婶的哭声和二叔的怒吼。我站在那里,像一个罪人,接受着审判。我觉得自己不光打碎了一个暖水瓶,还打碎了这个家好不容易维持的平静。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那天晚上,谁也没有吃饭。二婶在屋里哭,二叔蹲在院子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火星在黑暗中一明一灭。

我默默地把地上的碎片收拾干净,然后回到我的小偏房,关上了门。

我坐在冰冷的床板上,第一次有了离开这个家的念头。

第4章 煤渣里的光

暖水瓶事件之后,家里笼罩在一片低气压中,冷得像冰窖。

二婶不再跟我说话,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仿佛我是一团空气。她把所有的饭菜都做得特别咸,咸得发苦,我知道,那是做给我吃的。二叔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只能长吁短叹。陈兵也感觉到了气氛不对,不敢再像以前那样缠着我。

这个家,因为我,快要散了。

我必须做点什么。

我想到那个摔碎的暖水瓶,五块钱。对我们家来说,那是一笔巨款。我一定要把这笔钱还上。

可是,我一个半大孩子,从哪里去弄五块钱?

我想到了砖窑厂。二叔就在那里上班。我知道,砖窑厂每天都会倒掉很多烧剩下的煤渣。那些煤渣里,其实还夹杂着很多没有烧透的煤核。村里有些手脚勤快的人,会去煤渣山里捡煤核,捡回来可以自己烧,也可以卖给收废品的人。

虽然卖不了多少钱,但积少成多,总是个办法。

于是,每天放学后,我不再直接回家,而是背着一个破旧的麻袋,绕远路跑到镇子边的砖窑厂。

煤渣山又高又陡,黑乎乎的,散发着一股刺鼻的硫磺味。我爬上去,顾不上脏,就用手在煤渣里刨。锋利的煤渣很快就把我的手指划出了一道道口子,鲜血混着黑色的煤灰,疼得钻心。

但我不敢停。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再快点,攒够五块钱。

天黑透了,我才背着小半袋煤核,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为了不让二叔二婶发现,我把麻袋藏在院子角落的柴火堆后面。回到家,我谎称在学校补课,然后就着昏暗的灯光,把捡回来的煤核一块块挑出来,把上面的煤灰弄干净。

第二天一早,我趁着天没亮,就把煤核背到镇上的废品收购站卖掉。

一麻袋的煤核,只能卖一两毛钱。

五块钱,对我来说,像一个遥不可及的天文数字。

但我没有放弃。日复一日,我的手上结了厚厚的茧,旧伤好了又添新伤。我的衣服上,永远都有一股洗不掉的煤灰味。

学校的老师发现我的成绩有所下降,上课也总是打瞌睡,找我谈话。我不敢说实话,只能编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这件事,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

直到有一天,我正在煤渣山上埋头苦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哥,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猛地回头,看到陈兵站在不远处,正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他手里还拿着一个风车,显然是出来玩的。

我慌了,赶紧把手背到身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路过,随便看看。”

“你骗人!”陈兵跑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当他看到我那双又黑又脏、布满伤口的手时,他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哥,你的手怎么了?疼不疼?”他带着哭腔问。

我再也瞒不住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他。我让他千万不要告诉二叔二婶。

陈兵听完,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以为他会替我保密。可第二天放学,当我再次来到煤渣山时,却看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也在那里埋头刨着什么。

是陈兵。

他学着我的样子,用他那双白嫩的小手在粗糙的煤渣里翻找着。他的脸上、身上,都沾满了黑灰,像一只小花猫。

“你来干什么?快回去!”我冲他喊道。

“我不!”陈兵抬起头,一脸的倔强,“哥,我帮你一起捡!两个人捡得快!我们快点把钱还给妈,她就不生气了!”

我的眼泪,在那一刻,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从那天起,煤渣山上就多了两个身影。我们兄弟俩,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放了学就往这里跑。我们比赛谁捡的煤核又多又大。虽然很累很苦,但因为有彼此的陪伴,心里却是暖的。

大概过了半个多月,我们终于攒够了四块八毛钱。所有的硬币和毛票,被我用手帕小心翼翼地包着,沉甸甸的。

那天晚上,我揣着这笔“巨款”,和陈兵一起,鼓足了勇气,走进了主屋。

二叔和二婶正在吃饭。

我走到二婶面前,把那个手帕包放在桌子上,打开。一堆零零散散的钱币,在昏黄的灯光下,散发着微光。

“二婶,”我低着头,声音有些发抖,“暖水瓶的钱……我还您。还差两毛,我……我下个星期一定还上。”

二婶愣住了,她看着桌上那堆沾着煤灰的钱,又看看我,再看看我身旁同样一身灰尘的陈兵,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二叔拿起一枚五分的硬币,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一股浓浓的煤渣味。他瞬间明白了什么,猛地站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

当他看到我手上那些已经结痂变黑的伤口时,这个一向坚毅的男人,眼眶红了。

“你……你这孩子……”他声音哽咽,说不出完整的话。

他转过身,从墙角的柜子里拿出一把鸡毛掸子,冲着陈兵就去了:“你个小兔崽子!谁让你跟着你哥去干这个的!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陈兵吓得“哇”一声就哭了,一边躲一边喊:“不是我!是哥哥自己要去的!他说要把暖水瓶的钱还给妈!”

“你还敢犟嘴!”二叔举起鸡毛掸子,却迟迟没有落下。

“够了!”

一声低喝,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是二婶。

她站起身,慢慢地走到我面前。她没有看我,而是伸出有些颤抖的手,轻轻地捧起了我那双又脏又伤的手。

她的指尖很粗糙,带着常年干活留下的老茧,但触碰到我伤口的时候,却异常的温柔。

我看到,有两滴滚烫的泪水,从她的眼眶里落下来,正好滴在我的手背上。

第5章 一碗鸡蛋羹

那一晚之后,家里的冰山,开始悄无声息地融化。

二婶没再提暖水瓶的事,也没有收下那四块八毛钱。她只是在第二天早上,默默地给我和陈兵的早饭里,一人多加了一个煮鸡蛋。

她依旧话不多,但眼神里少了许多尖锐的戒备,多了一些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她开始会主动问我学校里的事,会提醒我天冷了多穿件衣服。虽然语气还是硬邦邦的,但对我来说,已经像是春天里最和煦的风。

真正让我感觉到自己被这个家接纳,是在我初三那年。

为了考上县里最好的高中,我几乎是拼了命地学习。每天晚上都熬到深夜,有时候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长期的睡眠不足和营养不良,让我的身体很快就垮了。

期末考试前的一个星期,我病倒了,高烧不退,整个人烧得迷迷糊糊,说胡话。

二叔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连夜背着我去了镇上的卫生院。医生检查后,说是急性肺炎,必须马上住院。

住院费、医药费,像一座大山,压在了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身上。

我躺在病床上,心里又愧疚又着急。我知道家里没钱,为了给我治病,二叔肯定要去求人借钱。我恨自己不争气,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生病。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人在用温热的毛巾给我擦脸。我费力地睁开眼,看到二婶坐在我的床边,她的眼睛红肿,布满了血丝,显然是一夜没睡。

“二婶……”我虚弱地叫了一声。

“醒了?”她放下毛巾,声音有些沙哑,“感觉怎么样?还难受不?”

我摇了摇头。

她从一个搪瓷缸里倒出一碗还冒着热气的东西,用勺子舀了一勺,吹了吹,递到我嘴边:“来,把这个吃了,医生说你现在只能吃点流食。”

是一碗金黄色的鸡蛋羹,上面还滴了几滴香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在那个年代,鸡蛋是补充营养最好的东西,家里平时都舍不得吃。

我张开嘴,把那口温热滑嫩的鸡蛋羹咽了下去,一股暖流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也暖到了心里。

“二婶,家里的钱……够吗?”我忍不住问。

二婶的手顿了一下,随即若无其事地说:“你操心这个干啥?钱的事有我跟你二叔呢!你只管好好养病,病好了,考个好高中比啥都强。”

她一勺一勺地喂我,动作很轻柔。

我看着她鬓角不知何时冒出的几根白发,和眼角深刻的皱纹,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后来我才知道,为了凑齐我的住院费,二叔把他一直舍不得卖掉的那头准备过年吃肉的老母猪给卖了。二婶也把她陪嫁时带来的一对银手镯,当给了镇上的当铺。

那对手镯,是她最宝贵的东西,平时都锁在箱底,连陈兵都不让碰。

我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一周里,二婶每天都来给我送饭。她变着花样给我做吃的,小米粥,烂面条,还有每天雷打不动的一碗鸡蛋羹。她的手艺并不算好,但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陈兵也天天放学后就跑来医院陪我,给我讲学校里的趣事,把他的课本拿来,让我别落下功课。

出院那天,二叔来接我。他瘦了一圈,但精神很好。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默,别有压力,身体最重要。就算考不上高中,回来跟二叔去砖窑厂,也饿不着你。”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回到家,我发现我的小偏房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床上换了新的被褥。桌子上,还放着一个新的暖水瓶,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牡丹图案,而是一个朴素的绿色铁皮暖水瓶。

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桌上的菜很丰盛,有鱼有肉。

二婶给我夹了一块最大的鱼肚子,说:“多吃点,补补身子。”

陈兵也给我夹菜,把我的碗堆得像小山一样。

二叔拿出一瓶藏了很久的白酒,给自己倒了一杯,也给我的碗里倒了一点点,说:“小默,今天你也算是个大人了,陪二叔喝一口。”

酒很辣,呛得我直咳嗽。

二婶看着我,忽然开口了,声音很低,像是在自言自语:“你爸走得早,又……唉,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她顿了顿,抬起头,第一次真正地、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小默,以前……是二婶不对。二婶心眼小,总想着咱家这点底子,怕委屈了小兵……你别往心里去。”

“二婶,”我打断了她的话,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您别这么说。我知道,您是刀子嘴豆腐心。没有您和二叔,我早就……”

我说不下去了,端起酒碗,一口喝干了那点辛辣的白酒。

“以后,我就是您和二叔的亲儿子。”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心里那块因为寄人篱下而结了多年的冰,彻底融化了。我知道,从今往后,我不再是一个外人,我真真正正地,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

那碗鸡蛋羹,那个绿色的暖水瓶,还有那句迟来的道歉,是我贫瘠的少年时代里,最温暖的记忆。它们支撑着我,走过了后来无数个艰难的岁月。

第6章 石榴树开花

病好之后,我没有辜负所有人的期望,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县重点高中。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二叔比我还激动。他拿着那张薄薄的红纸,手都在抖,翻来覆去地看,咧着嘴笑得合不拢嘴,见人就说:“我家小默,考上县一中了!以后是要当大学生的!”

二婶也高兴,她特意去割了两斤肉,包了一顿饺子。饭桌上,她看着我,眼里满是欣慰和骄傲。那种眼神,和一个母亲看着自己有出息的儿子,一模一样。

去县城上学,意味着要住校,学费和生活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为了给我凑学费,二叔白天在砖窑厂上班,晚上就去镇上的工地帮人拉沙子、搬水泥,整个人像陀螺一样连轴转。二婶则在家里养了更多的鸡鸭,把攒下的鸡蛋拿到集市上去卖,一个一个地攒钱。

他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的身上。

临走前一天,二叔把我叫到院子里。他递给我一棵半人高的小树苗,说:“小默,这是棵石榴树。你把它种在院子里。等你下次放假回来,它就扎根了。等你大学毕业,它就能开花结果了。”

我接过树苗,心里沉甸甸的。

我和二叔一起,在院子中央挖了个坑,把石榴树苗小心翼翼地放进去,填上土,浇上水。

二婶和陈兵站在一旁看着。阳光下,我们四个人的影子,紧紧地挨在一起,像一家人。

高中的生活很苦,但我从不敢有丝毫懈怠。我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每天啃着最便宜的馒头,就着免费的菜汤。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因为我知道,我身上背负的,是二叔的血汗,是二婶的期盼。

每次放假回家,我都会先去看看那棵石榴树。它长高了一些,枝叶也更茂盛了一些。就像我,也在这个家的滋养下,慢慢地成长,变得挺拔。

二婶会给我做好吃的,拼命地往我碗里夹肉,嘴里念叨着:“在学校肯定吃不好,看你瘦的,多吃点,补补脑子。”

陈兵也长成了大小伙子,他学习成绩一般,初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了,跟着二叔去了砖窑厂上班。他总是把厂里发的劳保手套、肥皂省下来给我,让我带到学校去用。他说:“哥,你只管好好读书,家里的事,有我跟爸呢!”

三年后,我没有辜负他们,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是村里几十年来第一个大学生。

村里敲锣打鼓,把大红花戴在了我的胸前。二叔和二婶站在人群里,笑得比谁都灿烂,眼角却都闪着泪花。

大学四年,是我人生中眼界大开的四年。我努力学习,拿最高的奖学金,课余时间去做家教、发传单,尽我所能地减轻家里的负担。

每次我把攒下的钱寄回家,二婶总会在回信里把我骂一顿,说我不知道照顾自己,让我把钱留着买点好吃的。但下一次,她又会把钱给我寄回来,还多添上一些。

毕业后,我留在省城工作,进了一家不错的国企。有了稳定的收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二叔从砖窑厂拉了出来。那里的活太重,他的腰早就落下了病根。

我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一开始二婶说什么都不要,后来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她才收下,但每一笔钱,她都用一个小本子记下来,说:“这是你给我俩存的,等你以后娶媳妇、买房子,再还给你。”

工作第三年,我用攒下的钱,加上二婶给我的那个“存折”,在城里付了首付,买了一套小两居。

我把钥匙交给二叔二婶,对他们说:“二叔,二婶,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了。接你们来城里享福。”

他们摩挲着那串崭新的钥匙,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搬家那天,我们把老屋里有纪念意义的东西都带上了。我特意回头看了一眼那个院子,那棵我亲手种下的石榴树,已经长得比屋顶还高了,枝繁叶茂,上面结满了火红的石榴,像一盏盏小灯笼,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它真的开花结果了。

第7章 树下的晚年

搬到城里后,二叔二婶一开始很不习惯。他们觉得楼房太干净,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他们嫌城里的菜太贵,总想回乡下自己种。

我笑着对他们说:“你们辛苦了一辈子,现在就该享福了。”

我给他们报了老年大学,二叔学起了书法,二婶学起了跳广场舞。慢慢地,他们认识了新朋友,有了自己的圈子,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了。

陈兵后来娶了媳妇,在镇上开了个小卖部,日子过得也挺红火。他时常带着老婆孩子来城里看我们,每次来,屋子里都热热闹闹的。

我的妻子晓琳是我大学同学,一个善良开朗的城里姑娘。她听过我的故事后,对二叔二婶比对她自己爸妈还亲。她总说,是二叔二婶的善良和坚韧,才培养出了这么好的我。

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后,二婶主动承担起照顾孙子的重任。她抱着那个小小的婴儿,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一朵花。她常常对孩子说:“奶奶这辈子,没养过这么金贵的娃。”

我知道,她是在弥补当年对我和陈兵的亏欠。

有一年夏天,我们全家一起回了一趟乡下老屋。院子虽然久不住人,但被邻居打理得很好。那棵石榴树长得更加粗壮,浓密的树冠像一把巨大的绿伞,遮蔽了半个院子。

我们在树下摆了张小桌子,吃着饭,聊着天。

二婶看着满树的石榴,忽然感慨道:“建国,你还记不记得,小默刚来咱家那会儿,瘦得跟个小鸡仔似的,风一吹就要倒了。”

二叔点点头,抿了一口酒:“咋不记得。那时候我就想,我哥不在了,我就是他爹,再苦再累,也得把他拉扯大。”

“是我不好,”二婶的眼圈红了,“那时候我一门心思就怕小兵受委屈,怕家里日子过不下去,处处防着小默。打碎个暖水瓶,我还骂他是丧门星……我现在想起来,都想抽自己俩嘴巴。”

“二婶,都过去了。”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温暖而柔软,“那时候家里确实难,换了谁都一样。我从来没怪过您。相反,我心里一直感激您。要是没有您,我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

我说的是真心话。随着年岁渐长,我越来越能理解二婶当年的不易。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在那个贫困的年代,要撑起一个家,要面对多一张嘴吃饭的现实压力,她的计较和排斥,其实是一种最本能的自我保护。

她不是不善良,只是生活磨去了她的温柔。

“你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二婶用手背抹了抹眼泪,“懂事得让人心疼。现在好了,都好了。看到你现在有出息,家庭美满,我跟你二叔,这辈子就值了。”

她顿了顿,看着我,又看着陈兵,欣慰地笑了:“人家都说养儿防老,我这辈子,养了两个好儿子。值了!”

阳光透过石榴树的叶子,洒下斑驳的光影。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诉说着岁月的故事。

我看着眼前白发苍苍的二叔二婶,看着身边憨厚老实的弟弟陈兵,看着妻儿脸上的笑容,心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安宁和幸福。

是他们,用最朴素的爱,填补了我童年的缺失,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这份恩情,比天高,比海深。

晚年的二婶,总喜欢坐在阳台上,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发呆。她常常拉着我的手,反复念叨那句话:“小默啊,二婶这辈子最对不住的人是你,可享福,也是享了你的福。”

而我总会笑着回答她:“二婶,咱们是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您和二叔身体好好的,就是我最大的福气。”

是的,一家人。

从1982年那个下着小雨的秋天开始,命运就将我们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我们争吵过,怨恨过,但最终,爱与亲情战胜了一切。

那棵石榴树,见证了我们所有的故事。它在贫瘠的土地上扎根,在风雨中成长,最终结出了最甜美的果实。

就像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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