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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局长,发疯了。
疯,不是神经病,而是不择手段,是疯狂!
10月31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康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尤为典型。
康某某,就是康春生,事发前任焦作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他为什么诬告前同事?
两个字:报复!
事情的起因是,康春生曾任焦作市马村区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期间,他多次被人举报。
于是,康春生就怀疑上了曾在马村区工作的同事王某。
2024年5月,康春生得知王某将被组织提拔,就故意捏造事实,安排他人举报王某。
经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再查,康春生是藏在阴沟里的幕后指使者。
阴险啊!
那么,被康春生诬告的前同事王某是谁,得到提拔了吗?
通报没有涉及。
一般情况下,只要澄清了,就应该不会影响前途。
康春生呢?
“偷鸡不成折把米”,由于“用力过猛”,把自己弄翻船了。
2024年11月,康春生在任上被查。
2025年3月,康春生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来,这家伙在2015年至2023年长达8年的时间里,每逢春节、中秋节等节点,就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的礼金、消费卡和高档酒水。
当然,还有其他犯罪问题。
他最让人瞧不起的,是指使他人诬告陷害“前同事”。
他本想把“前同事”的前途扫掉,结果自己成了被扫的垃圾!
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优秀人才”,应该是德才兼备。
用下三滥的手段去诬告,肯定会有人要“进去”。
要么,是被举报的人真不干净,举报内容属实;要么,就是举报者自己有问题,内容属于捏造。
结果,不仅没有把别人举报倒,反过来自己也要被查处。
现在倒好,康春生直接把自己送进去了。
这叫什么来着?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叫“灯没有吹灭,反而把自己的胡子烧了”。
前些年,一度流行“举报”,很多贪官污吏就是被举报之后落马。
有些人就摸住了路子,想用“举报“扳倒”对方。
去年,湖北省首例因诬告陷害公职人员入刑的案件,一审落槌,诬告者获刑一年;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原常委、副校长沈志莉,先后20余次向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市委巡视组、市教委等多家单位进行匿名诬告,涉及2所高校及市委教育工委8名局级领导干部,对学校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后因受贿罪,沈志莉一审获刑十年;
曾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南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的孙祥雨, 捏造事实,虚构举报人,撰写举报信60余封,指使他人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等反映哈尔滨市公安局6名党员干部行贿受贿、贪污、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等问题......
一查,别人没问题,孙祥雨自己竟然是个十恶不赦的贪官。
下三滥啊!
工作和生活中,少数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中伤为基本特征的诬告陷害,不仅会抹黑一个干部的清白,影响一个干部的政治前途,干扰组织人事工作,更会破坏一个地区、行业、领域良好的政治生态。
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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