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明华 男,汉族,本科文化,1961年11月12日出生,全州县才湾镇田心村委圭山斋村人。1978年7月从才湾高中(小坪里)毕业后考取广西人民警察学校,1980年11月毕业后分配到恭城县公安局工作,任团支部书记;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1月任刑警队副队长,1986年被确定为副局(科)级干部;1987年9月考取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侦察专业,1989年6月毕业,返回恭城县公安局工作,任刑警队副队长,1990年4月任队长;1991年8月至1993年4月任恭城县栗木镇党委挂职副书记(1992年9月被确定为正局〈科〉级侦察员);1993年5月至1996年4月任恭城县公安局副局长;1996年4月至1998年7月调任恭城县栗木镇党委书记;1998年8月交流到灌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候选人),1999年1月被选举为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同时任该院党组书记,并被确定为副县(处)级干部;2001年9月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专升本学习(在职教育),2004年7月毕业;2002年9月提前一年换届后继续留任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6年7月再次提前一年换届后,交流到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工作,任党组书记、代院长,同年10月被选举为该区法院院长至今(注:指收录入书的时间) 。
1991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1996年度桂林地区优秀党员、桂林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工作者、1997年度恭城县优秀党务工作者、1999年度、2000年度灌阳县优秀党员、2001年度灌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桂林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02年度灌阳县优秀党务工作者、2003年度获桂林市中院嘉奖、2004年度被评为桂林市优秀基层法院院长,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5年度被评为桂林市优秀基层法院院长,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同年被评为桂林市“十佳干警”。
资料来源:《全州当代人物》(2007年12月全州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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