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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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曝商家21年没给买社保还打人#】近日,湖南常德一网友发视频反映,其母亲在当地一家餐饮店工作21年,从未被缴纳社保。10月23日,其父母前往餐饮店,向老板索要务工证明,用于申请劳动仲裁,但被拒绝。中途其接到父亲电话被告知,老板不仅不给,还让店内一高个男人将二人推倒在地,其母亲头部摔在地上,后被送医。津云新闻记者注意到,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后,引发网友热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对此回应,事情正在处理中。事发地派出所回应称,正在积极处理,后续事件进展要看警方调查的情况。10月29日,涉事商家店长回应津云新闻记者称,对方所发视频内容不属实。针对此事,@津云新闻 记者联系武陵区府坪派出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在积极处理,后续事件进展要看他们调查的情况。此外,针对胡瑶母亲和商家存在的社保争议,当地人社部门也作了回应。武陵区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在处理中,此事是由业务部门在跟进。此类劳动争议事件并不鲜见,就此津云新闻记者联系到前检察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景峰律师作了法律解读。魏景峰认为,从现行法律体系及政策文件来看,个体工商户为雇员缴纳社保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存在自愿放弃或过去不强制的免责空间。《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规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五险。其指出,此义务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便双方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或约定以社保补贴替代缴费,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2025 年 9 月 1 日起,个体工商户只要雇佣员工,就必须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任何不缴纳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这一规定并非新增义务,而是对原有法律的进一步明确,不存在过去不强制的例外情形,即便在新规实施前,个体工商户的社保缴纳义务也已由《社会保险法》明确,仅部分地区此前监管力度存在差异。”魏景峰亦认为,商家提出的以前不强制买社保、员工自愿不买就发全额工资等理由,均不符合法律规定。魏景峰直言,结合案例细节及法律规定,涉事个体工商户的行为已明确违反《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需补缴 21 年社保费用,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若员工因要求补缴社保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商家支付赔偿金。他明确,当事人需优先围绕社保补缴和违法辞退赔偿两大核心诉求维权。(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实习记者 李杭朔)#妈妈讨社保被推倒头部着地女儿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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