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对外文化集团
为更好的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使命,以资本赋能中国文旅演艺行业发展,共创文旅演艺产业新格局,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拟设立中演演艺基金,作为国家级文旅演艺投资平台,专门支持国内外优质演艺项目的创作生产传播。现特向集团系统各单位及外部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征集演艺相关优质投资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文旅演艺内容制作、数字科技、文旅演艺综合体运营、IP衍生开发、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机构,运营具有良好经营前景、成熟商业模式的有关项目。
二、资格条件
申请参与投资标的征集活动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承担商事法律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具备相关行业资质,且在该行业细分市场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市场营收潜力;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提交材料
申请参与投资标的征集活动的机构,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电子版一并提交(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申报,于2025年11月7日前向集团提交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10-64000095,电子版成套材料发送至邮箱ywytzglb@caeg.cn。
(二)材料初步审核
集团业务与投资管理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评估申报机构业务及财务状况,列出拟投资意见并上报集团履行审批程序。
(三)储备项目评审及投资路演
经初审通过项目,可作为即将设立的中演演艺基金储备项目,并有机会参加集团于2025年第四季度举办的投资路演活动。经对路演项目综合评定后,集团将与符合条件的机构签订《投资意向书》,签约事项将纳入集团演艺基金及项目合作数据库。
五、其他说明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交材料由集团严格保密。入选项目资料将纳入集团文旅演艺资源项目库,后续优先与国内各地方政府机构和国际各艺术机构匹配合作资源。
特此公告。
附件:投资标的申报信息表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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