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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白山市主城区禁止 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与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划定我市禁止露天烧烤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区域
浑江以北区域:东起青松路西至修正桥北、北起北安大街(含北安大街北侧城市化管理区域)南至滨江公园。
浑江以南区域:东起靖宇路西至向江路、北起滨江街南至南线公路。
二、禁止时段
禁止区域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烧烤。
三、禁止行为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烧烤行为或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烧烤门店应在室内进行烧烤,设置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不得将灶具、桌椅等店外摆放。
四、法律责任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对于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段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2、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将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适时调整。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30日
来源: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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