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一名游客在社交平台爆料称,乘坐“长江如歌”游轮时被工作人员派发“小费袋”,而且还直接给出了建议的小费金额——每人150元。该游客认为这样的举动不妥,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此举给人的观感很差。
10月30日,涉事的楚天游轮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非强制行为,而是游客自愿支付小费,金额也是自愿的,150元只是给出的一个参考建议。
“我是10月25日登船的,29日下船,行程是从宜昌到重庆。”该旅客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行程快要结束的时候,他正在餐厅吃饭,游轮的工作人员挨个派发这个红色的“小费袋”,当时他看到时感觉很惊讶,没想到游轮还会这样暗示游客给小费。
除了给“小费袋”,游轮餐厅里的屏幕上还给出“友情提示”:“根据您的意愿,我们建议每位贵宾以人民币150元/人作为游船集体小费,请写上您的房号/团队或姓名。”此外,小费也可以在结账时与其他消费账单一起线上支付。这名旅客告诉记者,后来他去看了一下投放小费的箱子,里面只有三四个“小费袋”,支付的游客应该不多。
该旅客在网上曝光后,引发网络热议。许多网友认为,游轮这样的行为不妥,国内并没有小费文化,消费者已经购买了游轮明码标价的服务,就不应该在登船后再收到这样的“打赏”暗示,游轮员工的收入应当由公司承担,而不应变相转嫁给游客。
“小费不是强制的,我们只是沿用了国际国内游轮的惯例,在行程结束后,如果游客对游轮行程满意,可以支付相应的小费。”10月30日,记者致电涉事游轮所属的楚天游轮公司采访了解到,此次“长江如歌”游轮根据重庆——宜昌往返两个行程分为五天四晚和四天三晚,价格根据航线和房间的不同,从1999/人到39999/人,游轮上也会为游客举办联欢晚会、太极操等公共娱乐活动,行程中还会靠岸进入景点,全程也有导游讲解。工作人员称,他们在友情提示上写了建议每位贵宾以人民币150/人作为游船消费,并不是索要或者在进船就收取,而是在游船行程结束后,如果有游客认可船上的服务,在自愿的情况下,付取小费,金额也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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