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路梦蝶 通讯员孟鲅逸)“拖了五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要不是检察官,我们真不知道该咋办……”10月23日,农民工李某某拿着刚到账的工资,激动地给平舆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打去电话。此前,他和11名工友被某建筑公司拖欠39万元工资长达五年。这背后,是平舆县检察院依托“农民工讨薪立案监督模型”,监督立案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故事。
2020年春,李某某等12名工人在某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承包的工地项目干活。项目完工后,房地产公司早已结清工程款,可王某某却将钱款挪去购置辅料用于其他工地,对工人的39万元工资只字不提。工人们追了五年,从王某某追到2022年接任法定代表人的吴某某,仍旧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2024年10月,李某某等12名工人向人社部门投诉,人社部门多次通知王某某、吴某某配合调查无果,2025年1月又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张贴在公司原经营地、邮寄到其户籍地,可王某某、吴某某接收后仍不支付。12人合计被欠的39元万工资,成了压在每个人心头的石头——有人等着这笔钱给老人看病,有人要凑孩子的学费。
就在工人急得团团转时,转机来了。2025年3月,平舆县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农民工讨薪立案监督模型”筛查到了线索——该模型整合了近三年人社、信访部门的287条欠薪投诉数据,经碰撞分析,精准锁定该建筑公司欠薪39万的线索。平舆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吴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符合立案标准。
对此,平舆县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针对本案中公安机关与人社部门对立案标准存在的分歧,以及案件定性的疑虑,检察机关主动牵头,联合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召开座谈会,围绕恶意欠薪事实,从查明欠薪人主体资格、实际拖欠工资数额、证据移送标准等进行充分论证,凝聚共识。最终,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平舆县公安局于2025年4月15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追索欠薪、化解矛盾贯穿始终。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吴某某严肃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后果和从宽政策;另一方面,耐心听取农民工诉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稳定他们的情绪。真诚的沟通和努力最终促成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愿意支付39万元欠薪,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支付了25万元,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兄弟们愁眉舒展,自愿出具了谅解书。
2025年6月19日,平舆县检察院对王某某、吴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推动解决类案,2025年7月30日,平舆县检察院联合人社部门建立了长效机制,会签了《关于建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治理欠薪形成了制度保障。
“以前讨薪靠堵门蹲点,现在有检察监督、数据帮忙,心里踏实多了!”李某某的话道出了工人的心声。一场持续多年的劳资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农民工代表专程送来锦旗,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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